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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声曝光] 不交物业费不能成为业委会委员?滁州文昌花园业委会换届选举,也遇到这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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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3 09: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微信截图_20221123100059.png

      地方性法规规定,小区业主参选业委会成员,前提条件之一,是必须按时交纳物业费等相关费用。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审查业委会是业主自治组织,其参选资格以业主身份为基础。业主未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属于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的民事违约行为。地方性法规以此限制业主参选业委会资格,与民法典有关规定相抵触,制定机关应对相关规定作出修改。

     社区公示参选业委会换届选举报名业主名单前,用缴纳物业费的问题来剥夺业主的选举权是违法的。社区可以公示报名参选业主的时候备注参选业主是否拖欠物业费,让全体业主来决定是否选举。而不是在公示前用是否缴纳物业费的原因来剥夺业主的选举权。

发表于 2022-11-23 10: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一个学生连作业都不做,你说能不能当学习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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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青春 : 瞎扯淡。
2022-11-23 10:18 来自安徽 回复
屾屾爾巛 : 发这个帖子的初衷不是为了鼓励大家不缴纳物业费,缴纳物业费是每位业主应尽的义务。只是想说明业主在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权,不应该受到外界因素的限制。选举的权利应该交由全体业主,而不是与民典法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
2022-11-23 10:23 来自安徽 回复
橙子1234 : 物业是你老师还是你学校啊?还交作业? 你真是够够的,业主出钱管理小区,物业不作为,业主不交物业费,却不能当选业主委员会,到底谁是打工的,谁是老板?
2022-11-23 10:59 来自安徽 回复
26486 : 扯淡
2022-11-25 12:18 来自安徽 回复
26486 : 扯淡
2022-11-25 12:18 来自安徽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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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3 10: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一个连我家里都不打扫卫生的,还收取我家里卫生服务费的。我该不该交这个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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屾屾爾巛 : 一个小区这些年被安居物业和恒安房产祸祸的够够的了。
2022-11-24 20:52 来自安徽 回复
橙子1234 : 物业费收取的时候只有个收据,怎么收的这些钱,收了一年物业费用来做些什么都不公示出来,只会把坏掉的公园座椅重新刷个油漆
2022-11-30 09:39 来自安徽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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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3 11: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业委会成员都不交物业费能成业委会成员那不是扯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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屾屾爾巛 : 发这个帖子的初衷不是为了鼓励大家不缴纳物业费,缴纳物业费是每位业主应尽的义务。只是想说明业主在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权,不应该受到外界因素的限制。选举的权利应该交由全体业主,而不是与民典法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
2022-11-23 11:05 来自安徽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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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3 11: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完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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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3 11: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物业费应该交,
服务差可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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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阅时光 : 事实操作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有几个是无缘无故的拖欠物业的……
2022-11-25 16:38 来自安徽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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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3 12: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不作为,交个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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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3 13: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物业不作为,是你你交吗?作为领导就应该更加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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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3 13: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当业委有啥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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屾屾爾巛 : 你觉得呢?
2022-11-23 18:51 来自安徽 回复
糊涂老 : 可以不交物业费?
2022-11-24 07:54 来自安徽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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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3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首先,每个业主都有参选“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法定赋予权力。与业主欠不欠“物业费”没有必然联系,否则违法。
其次,参选“业主代表”既是《民法典》载明赋予业主的权力,也是业主依法享受法律赋予政治权利。至于,业主拖欠“物业费”属于民事案件,拖欠“物业费”当事人双方,即拖欠者与收费方物业公司要依法举证各自主张,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法实现各自主张。因此,二者属于两条法律体系,不能混为一谈、偷换概念、自由裁量法律边界。
最后是说,民不告官不究。每个公民遵循法律,依法治国、依法领政,才会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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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3 14: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现在的物业都是一群废物点心,视而不见,睁眼说瞎话的技术倒是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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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3 15: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照楼主这么一说,没有限制条件,啥人都可以报名参选业委会,那就乱套了。有些几年都不交一分钱物业费的主,还好意思说物业服务如何差,试问:没有基本的经济保障,换作是你,能干好物业服务?!每每小区叫的凶的,品德最差!空手套白狼的嘴功谁不会?!
物业服务不少确实做的不好,如果都是随便个理由拒交物业费,神仙物业都搞不好服务。有瑕疵,有不足,这些都不是长期拒交物业费的理由。我支持这个社区的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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屾屾爾巛 :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法治日报》记者获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近日以民法典立法原意和立法精神为依据,就地方立法将“必须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作为业主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必要条件的规定作出审查意见。
2022-11-23 15:28 来自安徽 回复
屾屾爾巛 : 值得关注的是,这是民法典颁布实施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首次以民法典为上位法依据对公民提出的审查建议作出处理的案例。
2022-11-23 15:28 来自安徽 回复
屾屾爾巛 : 作为维护业主权益的“法宝”,业委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不但关系着业主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也关系到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然而一直以来,实践中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成立比例不高。导致业委会成立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这其中,部分地方在物业管理条例中对成立业委会设置了门槛,将“按时交纳物业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必要条件,有公民对此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出了审查建议。
2022-11-23 15:29 来自安徽 回复
屾屾爾巛 :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研究认为,民法典物权编对业主大会、业委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作出了原则性的指引规定。将“按时交纳物业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必要条件,缺乏上位法依据,不符合立法原意和法治精神,应予以纠正。
2022-11-23 15:29 来自安徽 回复
屾屾爾巛 :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自治组织,其委员参选资格基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产生,是法律赋予业主的民事基本权益。根据立法法和民法典有关规定,地方性法规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不宜对业主委员会委员参选资格作出限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说。
2022-11-23 15:30 来自安徽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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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3 15: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我看,哪个小区都可以叫你做业委会主任,我们一分钱不交,当然拍手称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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屾屾爾巛 : 发这个帖子的初衷不是为了鼓励大家不缴纳物业费,缴纳物业费是每位业主应尽的义务。只是想说明业主在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权,不应该受到外界因素的限制。选举的权利应该交由全体业主,而不是与民典法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
2022-11-23 15:37 来自安徽 回复
屾屾爾巛 : 社区公示参选业委会换届选举报名业主名单前,用缴纳物业费的问题来剥夺业主的选举权是违法的。社区可以公示报名参选业主的时候备注参选业主是否拖欠物业费,让全体业主来决定是否选举。而不是在公示前用是否缴纳物业费的原因来剥夺业主的选举权。
2022-11-23 15:38 来自安徽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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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3 15: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除了物业费缴纳情况,还有其他限制条件吧?做业委会成员,没有个基本的公平原则,没有个基本的做人底线,上来就搂钱乱来,社区领导岂不是更加头疼?!选了后不就更麻烦了?!不管从哪个层面,你几年不交纳物业费,没有经济来源,都像你这样,小区如何善治,如何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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屾屾爾巛 : 拒不交纳物业费的业主要求参加业主委员会选举,大多是认为本小区现有物业管理机构侵害其合法权益。根据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程序,业主大会选举前,参选业主的基本情况,包括是否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情况,都会予以公示。业主们在明知其拒不交纳物业费的情况下,仍通过业主大会将其选举为业主委员会成员,说明大部分业主认可其拒不交纳物业费的行为,也反映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022-11-23 15:55 来自安徽 回复
屾屾爾巛 :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方面认为,此时,法律法规应当支持业主通过自治方式实现自身救济,如果地方性法规将“按时交纳物业费等费用”作为参选业主委员资格的限制性条件,将剥夺这种情况下业主通过自治寻求救济的法定权利,不符合立法原意。
2022-11-23 15:55 来自安徽 回复
屾屾爾巛 : “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是基于物业服务合同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业主拒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行为,是民法典规定的违约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通过违约条款寻求救济。地方性法规以资格限制的方式,干预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不符合法治精神。”该负责人说。
2022-11-23 15:56 来自安徽 回复
屾屾爾巛 : 拒不交纳物业费的业主要求参加业主委员会选举,大多是认为本小区现有物业管理机构侵害其合法权益。根据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程序,业主大会选举前,参选业主的基本情况,包括是否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情况,都会予以公示。业主们在明知其拒不交纳物业费的情况下,仍通过业主大会将其选举为业主委员会成员,说明大部分业主认可其拒不交纳物业费的行为,也反映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022-11-23 15:59 来自安徽 回复
屾屾爾巛 :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方面认为,此时,法律法规应当支持业主通过自治方式实现自身救济,如果地方性法规将“按时交纳物业费等费用”作为参选业主委员资格的限制性条件,将剥夺这种情况下业主通过自治寻求救济的法定权利,不符合立法原意。
2022-11-23 16:00 来自安徽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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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1-23 22: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地方性法规规定,小区业主参选业委会成员,前提条件之一,是必须按时交纳物业费等相关费用。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审查业委会是业主自治组织,其参选资格以业主身份为基础。业主未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属于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的民事违约行为。地方性法规以此限制业主参选业委会资格,与民法典有关规定相抵触,制定机关应对相关规定作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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