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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最近豆豆的手灾难连连,先是掌心和指缝间长了许多小小的水泡,一院的庸医诊断是皮炎。开了一些激素类的外敷药,可是涂抹了后不见好转反而愈演愈烈。后来一老医生说是水疱疹,上网用百度一搜索果真如此,每晚用茶叶水浸泡总算好了。
可是屋漏偏逢连夜雨,祸不单行啊。剥脱性角质松懈症又找上门来,这是每年季节交替的时候豆豆老犯的毛病。那小手的掌心和十个手指头开始慢慢地掉皮,厉害时就像蜕皮的知了一样,那时是很疼的,因为皮肤的角质层已经褪掉,只有嫩嫩的真皮层,热的碰不得,重的东西搬不得。有时不留神碰到了,豆豆会疼得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转。好心疼人,可是我不能表露出什么,那样她更会难过,同班同学嘲笑她的手象烂冬瓜,已经让她小小的年纪就有了低人一等的自卑感。不擅长表达情感的我只会大声地呵斥她,我想让她懂得,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可是一想到这样的毛病不好医治,也许长大了还会这样,也许她嫁人生子,操持家务还得用这双会蜕皮的手,也许已经露出粉红色嫩肉的手还得搓洗衣服,刷锅,拿菜刀锅铲,我的心就很重,沉重地让我喘不过气来。
伤在儿身上,疼在妈心里啊。上帝,让我代替豆豆每年换季的时候这么折磨一次吧。
也许我是庸人自扰,也许豆豆会找到一个对她百般疼爱的老公,一二十年后的事情谁知道呢。就像结婚前,我会想到我现在的生活吗。待字闺中时,我的手虽然不像小豆豆那样十指纤纤,修长的手指在指甲处还向上弯弯的,不是手若柔荑,指若削葱,不是柔弱无骨。但也很细腻,很光滑。那是没有家务操劳的小姑娘的手,骨骼虽说粗大了些,但也没有老茧啊,刀疤啊,烫伤啊。
那时很是天真地把自己的手交给了豆豆爸爸,满怀着对婚后幸福生活的向往,即使没有结婚戒指,哪怕最简单的黄金戒指都没有。那时豪情万丈,那时浪漫之上,那时十指不沾阳春水,那时以为结婚就是王子和公主走进了宫殿,从此开始了幸福生活。那时最爱“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诗句,可偏偏忘了上半句是“死生契阔,与子成说。”那可是签订了生死合同,无疑于卖身契啊。
出嫁时对妈妈低头落下的泪非常不解,甚至还有些讨厌,干嘛吗,我又不是落入虎口,至于吗。可是我也记得欢快地走出家门时,自己那低落在洁白婚纱上的泪珠,滚落下去转瞬即逝,就像早晨太阳初生时草叶上的露水。那时候,心里也有一闪而过的惶恐吧。
总有人羡慕我说:真幸福啊,真小资啊,真会享受生活啊。一笑撇之。
如果你看过我现在的手,我想你不会这么说。
前两天看中央台重阳节的节目,已是鹤发鸡皮的秦怡说:只有付出了,你才会收获。换个说法:要想收获,你必须要付出。
象小鸟一样一去不复返的不止是我的青春,随岁月一同老去的也不仅仅是我的容颜,我的手,那被称为“人的第二张脸”记录的是我经历的婚姻,这十三年的成长。曾经食指上握笔的青青的茧已经褪去,代替的是掌心掌关节处厚厚的粗糙的老茧,那是经常握菜刀,拖把的痕迹;皮肤不再光洁,上面布满了刀疤,烫伤的疤痕,那是切菜烧菜的记号;指关节越发的粗大,那是搓洗衣服的留念。
不再会搓洗衣服手上起了水泡后,惊慌失措地打电话回家问妈妈,手上是不是有疱疹了;不再会一刀切下去鲜血流出后,大呼小叫地找云南白药,创可贴了。
那当年戴在手腕上的玉手镯怎么也去不下来了,也许人在变老,骨头也在变硬。喜欢玉是因为“谦谦君子,温润如玉”这句话。我一介女子,做不成济达天下的君子,那就独善其身吧。
手变了,也没什么啦,毕竟人会老啊。老就老吧,难不成还真想“要和你一起慢慢变老,你还把我当成掌心里的宝啊。”乖乖,那会累死豆爸的,一百多斤呢。
可是有时候一人静静地发呆时,会想起青春年少时,娇羞地握着豆爸的手,那时感觉好踏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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