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立案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展开财产调查工作。经查,宋某对外负债较多,除本案外,还涉及多起执行案件,其名下原有银行卡已在其他案件的执行过程中被冻结,初步核查未能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考虑到网络查控信息更新可能不够及时,执行干警再次发起线上全面财产查控,最终排查到宋某在原有银行卡被冻结后,又在某村镇银行新开立了账户,且账户内存在多笔数千元的资金往来。足以证实宋某刻意新开账户周转资金、规避债务履行。执行干警随即固定开户凭证、银行流水等完整证据,认定其行为可能涉嫌“拒执罪”。
随后,执行干警依法传唤被执行人宋某到院,并当场出示全部财产证据,向其释明拒执行为对应的刑事法律后果。在完整证据链和法律威慑下,宋0某心理防线彻底瓦解,当场承认自身逃避执行的行为,并立即联系家属筹措资金,当场一次性结清自身全部涉案欠款,系列执行案件得以全部办结。

在“纸上权利”兑现为“真金白银”后,赵某专程将一面印有“执法为民一身正气,勤政为民两袖清风”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手中,以表达对执行干警倾力兑现胜诉权益的诚挚谢意。
来源:全椒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