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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城事] 通知!滁州市直、南谯区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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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17 10: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各中小学,民办学校:现将《滁州市南谯区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滁州市南谯区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滁州市南谯区教育体育局

2026年7月13日

 

滁州市南谯区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6〕47号)及《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滁教体基函〔2026〕78号)精神,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根据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滁州市南谯区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一)依法保障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履行政府法定责任,切实保障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少年、困境儿童少年等入学情况。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报区教育体育局确认批准。

(二)积极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强化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责任。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账,发挥联控联保机制作用,健全控辍保学责任体系,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和劝返复学工作。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肃查处各种违规非法办学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均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双语班”等名义招生。不得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不得使用境外教材。要认真排查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冲刺班”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对违规参加校外“冲刺班”行为疏于监管的学校和个人,加强执纪问责,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规范接受义务教育。

二、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划片就近入学规定

(一)加强生源测算和招生计划审核。各中小学校要加强科学调研,开展学区内适龄人口统计测算,结合办学规模、学校实际承载能力和义务教育大班额治理工作,编制上报年度招生计划。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义务教育公、民办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

(二)严格按照划定的招生范围入学。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划定的招生范围,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政策。严禁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切实加强义务教育择校生管控,积极开展义务教育大班额化解工作。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适龄人口入学,按照以镇为单位划定的义务教育招生范围就近入学。

(三)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公、民办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全区统一管理,严格按南谯区教育体育局公布的招生时间节点,与公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要严格招生纪律,规范招生宣传行为,任何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须经南谯区教育体育局核准,招生简章或方案须经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备案,原则上在县域内招生,不得跨设区市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须在区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下,通过公开摇号(抽签)方式录取,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录取,直升人数未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按上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要求执行。

(四)切实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和分班行为。义务教育公、民办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面试、面谈、评测、接收简历和音频视频等方式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全区公、民办学校采用“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或线下审核后发放书面通知方式入学。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严禁有偿招生行为,严禁虚假招生宣传。起始年级全面落实“阳光分班”政策均衡分班,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建加强班、尖子班和升学班,严禁以任何理由择班,严禁以各类名义收取选班费等。

三、积极畅通特殊群体义务教育入学通道

(一)依法保障弱势群体接受义务教育。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引导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至市域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条件允许的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要保障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不断提升关爱服务水平。

(二)妥善解决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通道,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和时限要求,进一步完善“两为主”政策。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应依法予以统筹安排。

(三)有效落实优抚群体入学安置政策。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对特殊群体子女基础教育入学安置优待政策,对以下适龄人口入学实施适当优先统筹安置。

1.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根据滁州市教体局、滁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滁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修订《滁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滁教体基〔2026〕7号)规定执行。

2.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根据《滁州市公安局滁州市教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滁公政治〔2022〕107号)规定执行。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荣誉体系和社会保障机制的意见》(滁政办秘〔2019〕70号)规定执行。

政策性特殊群体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区教育体育局审核批准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四、切实规范义务教育报名信息采集内容和过程

各校要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要积极实施皖事通网上报名工作,实现网上报名、审核和录取,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五、着力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预警保障机制和工作流程

(一)完善各项保障机制。进一步统筹协调各部门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各项政策的研判论证,协同开展招生工作。《南谯区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

各校要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班,建立招生工作办公室,确保工作日正常运转。学校要加强对本学区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完善招生入学信息发布与预警机制,有效保障学位供给,严禁出现大班额现象。

(二)推进阳光招生工作。依法公开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在规定时间通过政务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批准后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各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遵照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制定本校招生简章,报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备案后,通过多种途径面向社会公开招生相关信息。严禁向社会公布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备案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和自主招生方案,严禁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和家长。

(三)细化优化工作流程。根据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以及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南谯区城区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现状和供给能力,科学确立招生入学工作流程。各校要根据区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招生公告统一部署,先行开展符合报名条件和入学资格的学区内适龄人口招生入学工作,再根据学区内适龄人口入学学位情况,统筹开展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中途转学学生登记工作。

六、全面构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良好生态环境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有关精神,在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积极稳妥推进招生工作。区教育体育局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负责对口对接各校招生过程中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各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指导学校招生办规范运转、高效运作,确保过程平稳有序。

各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拒收本学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儿童和适合进入普通学校就读的“三残”儿童少年,不得拒收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禁令”,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校要成立由责任区督学牵头、学生家长、“两代表一委员”等社会各界参与组成的招生监督委员会,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过程监督。建立完善招生入学监督工作机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开展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督检查,杜绝违规择校和大班额现象反弹。

(三)加强执纪问责。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要予以约谈、通报批评,学校及个人均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掐尖”等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采取削减乃至停止下达下一年度招生计划的处罚;对违规招生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营造良好氛围。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深入解读入学政策,着力宣传促进教育公平具体举措,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各义务教育学校可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等方式,帮助家长进一步了解和理解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和相关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

1.滁州市南谯区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2.滁州市南谯区2026年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

3.滁州市南谯区公、民办中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滁州市南谯区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1

 

滁州市南谯区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为稳妥有序开展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南谯区实际,制定《滁州市南谯区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一、招生范围

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公布的《滁州市南谯区2026年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要求,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禁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二、报名条件

小学适龄人口入学应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初中适龄人口入学应于当年完成小学学业。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安排

2026年南谯区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年级和七年级)招生登记使用“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家长可通过手机登录“皖事通”APP中“高效办成一件事”→教育入学“一件事”→“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操作,也可电脑登录系统(网址:http://ahrx.ahjygl.gov.cn/portal),若在实际操作中遇到困难,也可以到所在学校线下登记。

南谯区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时间为2026年8月3日上午8:00- 8月10日下午17:00线上登记,其中8-9号线下登记(上午7:30-11:00,下午15:00-18:00),8月11日-8月12日各校及区教育体育局集中审核并反馈意见,8月13日- 8月14日家长登录网站查询审核结果,8月15日- 8月16日集中解决疑难、补充材料问题。

四、入学资格分类及材料提交

(一)房户统一类型在网上学生分类“户口与房产均在学区内”端口报名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地址一致(“两个一致”)。户口迁入手续和独立产权证办理截止时间均为2026年7月31日前。

“两个一致”的学生在皖事通APP中“高效办成一件事”→教育入学“一件事”→“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网上报名,需提交房产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通过区域内户籍、房产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核验,学校审核通过后形成电子版录取通知,家长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特别提醒:房产证编号必须填写完整,如“皖(2017)滁州市不动产权第0035305号”,否则校验不出房产信息。

(二)房户不统一类型在网上学生分类“在学区内有房产但户口不在本学区的”端口报名入学。户籍与其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在其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地址所属学区,独立产权证办理截止时间均为2026年7月31日前。

“房户不统一”的学生在皖事通APP中“高效办成一件事”→教育入学“一件事”→“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网上报名,需提交房产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通过区域内户籍、房产、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核验,学校在网上审核通过并形成电子版录取通知,家长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如果住房或户口有一样信息没有通过相关信息共享核验,则必须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到校开展线下核验并领取入学通知书。

(三)与祖辈户口及产权房相关联的类型在网上学生分类“其他”端口报名登记。适龄儿童少年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亲或母亲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且其父母双方在滁城城区均未购买房产或未分配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过,可按照祖辈房产地址所属学区在网上报名入学登记。独立产权证办理截止时间均为2026年7月31日前。

对三代同住一处的家庭,可在皖事通APP“高效办成一件事”→教育入学“一件事”→“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网上报名登记,需提交房产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和监护人无其他房产证明等材料,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到校开展线下核验并领取入学通知书。

(四)拆迁户子女入学类型在网上学生分类“其他”端口报名登记。拆迁家庭未购买新房或安置房尚未领取入住的,其子女在原学区学校入学。安置房已经入住,或取得安置房产独立产权证的,在房产所在学区学校(有多套房产的,按照实际居住地确定学区)报名入学。提供安置房入住证明材料截止时间均为2026年7月31日前。

拆迁安置房已经入住,但未取得安置房产独立产权证的,从皖事通APP“高效办成一件事”→教育入学“一件事”→“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网上报名,在安置房所在学区学校登记,需提交拆迁安置协议、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和监护人无其他房产证明等材料,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到校开展线下核验并领取入学通知书。

(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在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线下报名登记(表格见文末二维码)。按照南谯区教育体育局招生工作统一部署,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家长需提交居住证(或租房合同)、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在8月25日前到南谯区政府6号楼215室(南谯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开展线下登记,各校在学区内适龄人口招生工作结束后,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到相对就近且尚有容纳能力的周边学校就读。

(六)政策性特殊群体报名审核材料。驻滁部队军人、现役军人子女入学,需到市双拥办审核登记,经市教育体育局统一核准确认,由南谯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也可以经南谯区双拥办统一核准确认,由南谯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需提供相关证书和公安部门证明材料,由南谯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市或区应急管理局证明材料,由南谯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

(七)公寓房问题。40年或50年产权公寓,土地性质属于商业开发用地而非住宅用地,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70年产权公寓土地性质为住宅用地,比照独立产权房执行。

(八)转学插班学生安置问题。围绕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重点工作,按照区教育体育局统一工作部署,各校结合非起始年级实际班额情况,稳妥开展转学插班学生安置工作,转学资格参照起始年级新生执行。所有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家长可在8月20日之前到房产所在学区学校进行线下登记,学校将根据容纳能力,8月24日前报请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

(九)“长幼随学”问题。切实关注多孩家庭子女入学。多孩家庭有长幼“同时同校”就读需求的,入读起始年级的学生(一年级或七年级)可以统筹安排至其兄姐所在的学校就读,以解决家长接送困难。已就读同学段高年级的学生,基于学位允许,可以依申请统筹转至弟妹入读起始年级的所在学校就读。有“长幼随学”需求的家长,即日起至8月12日,携带同一家庭多孩子女的户口本和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南谯区政府6号楼215室(南谯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进行申请确认,凭确认手续到学校登记报名(表格见文末二维码)。

五、分班工作

深入推进“阳光分班”工作。学校要依据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稳妥开展起始年级均衡分班工作;转学插班学生分班,严格参照起始年级阳光分班要求操作。任何学校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以任何理由择班,严禁以各类名义收取选班费。

滁州市南谯区2026年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

附件2

 

滁州市南谯区2026年城区公办义务

教育学校招生范围

 

一、小学招生范围

1.会峰小学:湖心路经丰乐大道过南营房训练场以南,中都大道以西,花园路以北,西涧路以东区域。

2.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实验小学校区:花园路以南,中都大道以西,龙蟠大道以北,西涧路以东区域。

3.实验小学教育集团龙蟠小学校区:龙蟠大道以南,全椒路以西,醉翁路以北,西涧路以东区域。

4.逸夫小学:会峰路以南,京沪铁路以西,花园路以北,中都大道以东区域。

5.湖心路小学:清流路以南,紫薇路经湖心路至京沪铁路以西,会峰路以北,中都大道向北沿湖心路经南谯路至清流路以东区域,不含清流路以南原抽塘巷以北区域内的刨花板厂宿舍区,五星家园小区,新建小区1号、2号和3号楼,环卫处宿舍楼,人民银行宿舍区,清流苑小区,不含大成国际小区(2015年4月3日之前签订购房合同并缴付购房费用的)。

6.创业路小学:清流东路以南,清流河以西,徽州路以北,京沪铁路以东区域。

7.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第二实验小学校区:花园路以南,金陵路以西,龙蟠大道经仁和路至东坡路以北,中都大道以东区域。

备注:对学区内阳明路以西六个小区(发能凤凰城、中央公馆、高速东方天地、同乐西苑、阳光都市、三悦澜山)适龄新生入学实行双向选择,可选择入实验小学校区就读,也可选择入第二实验小学校区就读。见示意图阴影部分区域。

8.永乐小学:龙蟠大道以南,中都大道以西,醉翁路以北,全椒路以东区域。

9.醉翁小学:东坡路经仁和路至龙蟠大道以南,金陵路经东坡路沿凤阳路过醉翁路至金陵路以西,敬梓路以北,中都大道以东区域。

10.担子明德小学:醉翁路以南,清流河以西,敬梓路(含延伸段)以北,金陵路以东区域。

11.名儒学校小学部:醉翁路以南,中都大道以西,龙兴路以北,西涧路以东区域。

备注:暂含祥生艺境山城、祥生十里小区。高铁站片区内中都大道以西区域,在新学校没有建成办学之前,符合入学条件的,可暂入名儒学校小学部就读。

12.明湖小学:敬梓路(含延伸段)以南,清流河经马滁扬高速以西,滁阳路经滁州大道至明湖大道以北,中都大道以东区域。

备注:高铁站片区内中都大道以东区域,在新学校没有建成办学之前,符合入学条件的,可暂入明湖小学就读。

13.同乐小学:花园路以南,京沪铁路经徽州路至清流河以西,醉翁路(含延伸段)以北,金陵路经东坡路至凤阳路以东区域。

二、初中招生范围

1.滁州六中:清流路以南,中都大道以西,东坡路以北,西涧路以东区域。

2.滁州八中:清流路以南,清流河以西,东坡路(含延伸段)以北,中都大道经花园路至金陵路以东区域。

3.东坡中学:花园路以南,金陵路以西,醉翁路以北,中都大道以东区域。

4.敬梓中学:醉翁路经金陵路至东坡路(含延伸段)以南,清流河经马滁扬高速以西,滁阳路经滁州大道至明湖大道以北,中都大道以东区域。

备注:高铁站片区内中都大道以东区域,在新学校没有建成办学之前,符合入学条件的,可暂入敬梓中学就读。

5.名儒学校中学部:东坡路以南,中都大道以西,龙兴路以北,西涧路以东区域。

备注:暂含祥生艺境山城、祥生十里小区。高铁站片区内中都大道以西区域,在新学校没有建成办学之前,符合入学条件的,可暂入名儒学校中学部就读。

 

 

 

 

滁州市南谯区公、民办中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附件3

 

滁州市南谯区公办中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第六中学:0550-3305136;0550-3305130

第八中学:0550-2201035;0550-2201061 

东坡中学:0550-2178275;18005502689 靳老师

0550-2178177;15155059499惠老师 

第十中学初中部:0550-2182704;13637049094刘老师

13965632134张老师 13965992746刘校长

敬梓中学: 0550-3110162;13083321762 王老师

0550-3110213;18255052423 韩老师 

名儒学校初中部:0550-2597561; 18755003523

腰铺初中:13955005253

黄泥初中:13866932827

施集学校:13615500954

珠龙学校:0550-2201360  15856661272杨老师

沙河学校:13855083059胡老师 18712019543辛老师 

会峰小学:0550-2177810

实验小学:0550-3301171

实验小学南谯新区分校:0550-3301171

龙蟠小学:0550-2180838

逸夫小学:13705501422

湖心路小学:0550-2171506

创业路小学:0550-3059255;15212191953张老师

 18255019775冯老师

第二实验小学:15055002705

同乐小学:0550-2201685

永乐小学:0550-3300286

醉翁小学:0550-3110019

担子明德小学:15855015010;13013022443

第四小学:0550 -2175400;13955012153吕老师   

18055011728计老师

明湖小学:18255053279穆老师 18005503618谷老师

名儒学校小学部:0550-2597561; 18755003523

腰铺小学:13855013379周老师 15755092998马老师

黄泥小学:13955092854

 

滁州市南谯区民办中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新锐学校:18955007987陈老师

文峰学校:0550-2173666 /2173888; 

                 17356935123王老师

海亮学校:18805503216

琅琊书院学校:15955098796;18712017788

碧桂园学校:0550-3994888;18297968329

行远学校:13951783008

阳光双语学校:0550-3911988;15955018144

 

南谯区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

 

(扫描二维码获取信息)

 

南谯区义务教育阶段“长幼随学”申请表

 

 

(扫描二维码获取信息)

 

为做好2026年秋季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滁州市实验中学初中部、滁州市田家炳学校)招生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市直学校按照公布的招生范围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禁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二、报名条件


(一)以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实际居住地为入学条件。“户”指滁州市户籍,户主原则上是其父母。“房”指学校招生范围内实际居住地,有效证件是房屋产权证(产权证指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购房合同正本、购房全款票据及相关完税证明等产权证明材料,以上相关产权证明材料时间截至2026年7月31日。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二)40年、50年和70年产权公寓问题。40年或50年产权公寓,土地性质属于商业开发用地、办公用地而非住宅用地,属于非学区房,类于租住房。70年产权公寓土地性质为住宅用地,比照独立产权房。


(三)招生范围内小学适龄人口入学应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初中适龄人口入学应该当年完成小学学业。



三、报名方式及流程


2026年滁州市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一年级、七年级)招生登记使用“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家长可在8月3日8:00-8月10日17:00通过手机操作登录“皖事通”APP“高效办成一件事”中“教育入学一件事”,进行线上报名登记;也可通过电脑登录“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 http://ahrx.ahjygl.gov.cn/portal)操作。其中8月8日-8月9日,各校提供线下报名咨询服务,家长若在实际操作中遇到困难,可以到所在学校现场操作;8月11日-8月12日各校及市局集中审核并反馈意见;8月13日-14日,家长可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8月15日-16日有疑问的家长到所在学校现场补交材料。


特别提醒:房产证编号必须填写完整,如“皖(2017)滁州市不动产权第0035305号”,否则校验不出房产信息。



四、入学资格分类及材料提交


(一)户籍、房产地址一致居民子女入学(系统里选“户口与房产均在学区内”选项)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简称“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办理入学报名确认手续须上传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3)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二)户籍、房产地址不一致居民子女入学(系统里选“在学区内有房产但户口不在本学区的”选项)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学区内房产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房产地址所属学区学校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办理入学报名确认手续须上传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3)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三)户籍在学区内,但无房产居民子女入学;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


依据市直学校公告,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线下办理,接受统筹入学。其中,属市经开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到田家炳学校登记;其他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户籍(居住证)所在地教体(育)局公告要求登记。


(四)其他人员子女入学(系统里选“其他”选项)


1.“祖孙三代”人员子女入学


适龄人口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及适龄儿童少年在滁城都无房产(以房产部门核查结果为准),实际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居住(即祖孙三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地址所属学区学校就近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办理入学报名确认手续须上传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2)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少年无房证明;


(4)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2.征收(迁)户子女入学


已征收(迁)未拿到安置房或未安置的家庭适龄入学儿童,应出具相关部门征收(迁)证明材料(拆迁协议等),在原住址或安置地学区学校就近入学;已拿到安置房的家庭适龄入学儿童,在安置地学区学校就近入学或按征收(迁)协议规定学区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办理入学报名确认手续须上传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2)拆迁安置协议(报名提供拆迁安置协议的,均需同步到申请校线下核验);


(3)符合“祖孙三代”政策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无房证明;


(4)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市直两所学校入学人员分类及材料提交具体要求以各校招生公告为准。



五、“幼随长”适龄儿童入学


多孩家庭有长幼“同时同校”就读需求的,经家长申请,入起始年级学生(一年级、七年级)可统筹安排至兄(姐)所在学校就读,解决家长接送困难。适龄儿童监护人线下统一报名期间(8月8日—9日),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所在学校现场核验兄(姐)该校就读证明后申请办理。


适龄儿童少年办理入学报名确认手续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兄(姐)户口簿;


(二)适龄儿童少年及其兄(姐)出生证明。



六、全面落实均衡分班


严格按照《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滁教体基函〔2026〕78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阳光分班要求。


七、市直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滁州市实验中学(初中部)0550-3310098


滁州市田家炳学校


0550-2590608


八、市直学校学区范围  


滁州市实验中学(初中部):内城河经环城路至南谯路以南,南谯路沿凤凰路经中都大道(原紫中路)至清流路以东,清流路以北,京沪铁路以西区域。


滁州市田家炳学校:市经开区企业职工子女及市经开区辖区居民子女。


九、市直学校学区分布图

微信图片_2026-07-17_103720_733.jpg

来源:南谯区教育局、滁州市教育体育局

发表于 2026-7-17 12: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琅琊区小学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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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了 : 需要通知的可以加入下面的群
2026-7-18 20:08 归属地未知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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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17 15: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IP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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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18 08: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IP未知
需要进群的可以加入。进群讨论
20260718082823front2_0_1136524_FuH_LP_pOHzWiBiUyPePuDW9i5iL.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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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了 : 咱们这边建了琅琊+南谯入学家长互助群,只接纳适龄入学家长,会整理两区招生政策、各校细则、报名流程和材料清单,大家互相打听学区、报名踩坑问题,没有中介广告,我这边会把关进群人员,你要是今年操心孩子入学,可以扫码进来一起交流消息。
2026-7-18 23:05 归属地未知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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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18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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