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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琅琊区人民法院“徽动执行”之守护民生专项执行行动再次以雷霆之势亮剑出击。清晨6时,南门广场警灯闪烁,45名执行干警准时集结,严阵以待。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晋忠坐镇指挥,琅琊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珺梅带队执行,两名代表委员受邀全程监督、见证执行。 王某某系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尚拖欠滁州某公司货款6000余元。清晨6时许,执行干警一行来到王某某家门口,敲门许久,门才开了一条缝,王某某的妻子探出头,神情慌张,坚称其丈夫“今天不在家”。说明来意后,执行干警进屋排查,卧室床前一双男士拖鞋引起了干警的注意——鞋尖朝内,像是刚被匆忙踢掉的。干警不动声色,俯身掀开垂地的床单,只见王某某正蜷缩在床底。原来他听到门铃声后,连鞋都来不及穿就钻了进去,以为就此能瞒天过海。“出来吧,别躲了。”执行干警当即拘传王某某。回院后,执行干警向其反复释法明理,王某某却始终以“家里困难、没钱还”为由拒不履行案款。最终,在强制措施的威慑下,王某某当场支付3300元,双方就剩余案款达成执行和解。 滁州某环保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涂料公司)与陈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陈某某拖欠该公司货款27370元不予履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一度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陈某某还款17000元,并约定剩余货款于2025年5月30日前付清。但约定达成后不久陈某某却再次毁约,涂料公司遂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恢复执行后,因陈某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且下落不明,案件一时陷入僵局。但执行干警并未放弃,持续扩大调查范围。最终,经过执行干警的细致调查,查询到其妻子名下一处房产地址。行动当日上午,执行干警根据这一线索,精准出击,成功将陈某某拘传到院。到院后,执行干警向陈某某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能面临的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经过反复劝导,陈某某终认识到错误,当场支付全部剩余案款10370元。 肖某某与顾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顾某某拒不履行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肖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执行干警查询发现,顾某某名下既无可供执行财产,还拒接电话。面对“人难找、财难查”的困境,执行干警持续追踪、多方查找,最终精准锁定其住所。 行动当日,执行干警敲响了顾某某的家门,睡眼惺忪的顾某某面对突如其来的执行干警,顿时神情慌张、言语支吾。眼见要被拘传,顾某某辩称其与肖某某之间尚有其他纠纷未解决,故拒绝支付案款。“你们之间的其他纠纷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另行解决,但这份调解协议已经生效,你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执行干警当即严肃告知,并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经过执行干警耐心劝导,顾某某态度发生转变,当场转账支付全部案款3200元。 截至行动当日18时,本次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6人,司法拘留2人,执结案件5件,罚款4人,执行到位金额33.22万元。 来源:琅琊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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