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看到郭某回家了!你们现在能过来吗?”3月10日凌晨5时,天色未亮,琅琊区人民法院“执行110”值班电话骤然响起,申请执行人陈某某急切地说道。
执行回顾
原来,陈某某经朋友唐某介绍借给郭某200000元,并由唐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郭某长期未还款,陈某某将二人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郭某偿还陈某某200000元及利息,唐某对借款本金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判决生效后,因郭某、唐某均未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双方虽然达成和解,但郭某却“口头答应、行动拖延”,此后更是行踪不明,案件执行一度受阻。
当天清晨6时,执行干警抵达郭某所在小区。敲开门的瞬间,郭某妻子满脸惊讶,情绪异常激动。执行干警一边安抚,一边严肃说明来意:“今天我们依法拘传郭某,请配合法院工作。”面对突然出现的执行干警,郭某有些慌乱,连忙解释:“我之前已经还了十几万,只剩68000元没还,我现在就筹钱!”十几分钟后,在干警见证下,郭某当场支付剩余的68000元,该案顺利执结。
但执行干警并未就此收队,根据查询显示郭某名下还涉及另外两起执行案件,且均未履行。执行干警当场告知郭某:“你还有两起案件尚未处理,今天一并到法院说明情况。”在执行接待室,经过执行干警的耐心劝导,郭某终于松口:“我再想办法凑一部分。”他当场联系亲友,向另案申请执行人吴某某支付现金10000元,并就剩余款项达成和解协议;另一起借款合同执行案件,也达成初步履行方案,两起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
来源:琅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