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城区烟花爆竹禁放与处罚(2026年最新)
滁州市区核心区域全年全时段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其中滁城核心区为东至马滁扬高速、南至京沪高铁、西至琅琊山与西涧湖、北至铜陵路的合围区域,琅琊区建成区及南谯区龙蟠、同乐、银花三个街道,乌衣镇、腰铺镇全境均属此禁放范围 。南谯区沙河镇、章广镇、施集镇、珠龙镇、黄泥岗镇、大柳镇政府所在地建成区为限放区,仅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三、正月十五全天可燃放,其余时间每日22:00至次日5:00禁止燃放 。个人在禁放区或禁放时段违规燃放,将被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如引发安全隐患、拒不配合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非法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依法没收物品及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至10万元罚款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限放规定,共同守护安全、文明的城市环境。


今天晚上特别要注意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