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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城事] 滁州依法查处多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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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2-25 15: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在禁放区域、禁放时段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将受到相应处罚

春节期间

琅琊公安

持续开展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

依法查处多起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并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如下

01案例一

2月21日19时许,扬子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史某某在淮河路(属禁放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扬子派出所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对史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02案例二

2月21日20时许,扬子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杨某某在银山路小学西侧(属禁放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扬子派出所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对杨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03案例三

     2月21日晚20时许,扬子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卢某某在清流河附近(属禁放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扬子派出所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对卢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04案例四

2月22日19时许,滁阳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张某在西涧花园四期附近(属禁放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滁阳派出所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对张某予以行政处罚。

05案例五

     2月22日20时许,莲心湖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杨某在莲心湖公园(属禁放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莲心湖派出所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对杨某予以行政处罚。

温馨提示

遵守禁燃规定,文明平安过节

不购买、不运输、不储存

非法烟花爆竹

涉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

举报电话:0550-110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莫踩!!!

燃放烟花爆竹的“法律红线”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来源 | 滁州琅琊公安

发表于 2026-2-25 17: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无聊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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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2-25 18: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IP未知
5千年的传统文化风俗已慢慢失去合法化!中国的四大发明已经把火药发明从某个方面挂牌为违法行为了!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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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蓝星空 : 出了滁州市区就不违法了,这个怎么说?
2026-2-25 21:06 来自安徽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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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2-25 18: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琅琊区公安,也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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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2-25 19: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IP未知
给生产,给销售,就是不给放
GCD不是一直鼓吹通过现象看本质吗
本质问题把生产解决了不就ok了
现在就鸡贼了,生产收税,销售收税。然后燃放再罚款创收,这一手玩的是真厉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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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蓝星空 : 可以放,出了滁州市区就可以放了,郊区任你放,丝毫不影响税收,想放的不在乎跑郊区
2026-2-25 21:07 来自安徽 回复
蔚蓝星空 : 不想放的你送他,他都不会去放
2026-2-25 21:08 来自安徽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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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2-25 20: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IP未知
放给放,别在市区放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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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2-26 07: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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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2-26 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莫踩!!!

燃放烟花爆竹的“法律红线”
法律都是红线,任何违法都是踩红线,食品安全,贪污腐败,假专家电视上胡说八道,欠工人薪不给,收钱不给房子,都要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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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2-26 17: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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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1 13: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IP未知
几千年的风俗说没有就没有了!为了青山绿水一禁了之!简单粗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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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蓝星空 : 没人说一禁了之,你想放你去禁区以外放,郊区任你买任你放,没人管,市区不给放这是好事,照顾了不想听鞭炮声的人不想放的人,为什么一定要在市区放?
2026-3-1 13:27 来自安徽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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