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3日,琅琊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不仅有效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也保障了公共服务机构的正常运转。
2023年5月,安徽某节能科技公司(下简称某节能公司)与安徽某医院(以下简称某医院)签订《门窗安装合同》。某节能公司依约完成工程并通过验收,但医院在支付部分款项后,仍拖欠90余万元工程款。多次催收无果后,某节能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诉讼保全。
考虑到医院属于重要的民生服务机构,直接采取保全措施可能影响其正常运营与公共服务,法院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优先开展调解工作,并邀请本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材料节能协会会长担任本案特邀调解员。调解过程中,医院方面表示拖欠款项的主要原因系施工期间曾出现工期延误,致使双方就合同履行产生争议。为妥善化解双方因工期延误引发的对立情绪,调解员一方面向某医院明晰履约义务与违约法律风险,另一方面引导某节能公司综合考虑医院的公益属性与实际偿付能力。经过调解员的耐心沟通协调,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某医院于2026年4月20日前分两期付清剩余工程款。
来源:琅琊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