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4日三部门已官宣政策延续,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继续执行,此前“2026年起停办”为误传,网传“无官方文件”已不成立 。以下是完整政策与实操指南,一气呵成清晰易懂:
一、现行有效政策(2026-2027)
1. 核心优惠: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房,可按规定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个税 。
2. 退税计算
- 新购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全额退个税
- 新购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退税=(新购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已缴个税
3. 关键条件
- 售、购住房在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所辖全部行政区划内
- 卖房人须为新房产权人之一
- 现住房转让金额为成交价格;新房按网签备案价,二手房按成交价
二、此前政策回顾
- 2022.10.1-2023.12.31:首推换房退税
- 2024.1.1-2025.12.31:延续执行
- 2026.1.14:三部门公告再延至2027.12.31,无缝衔接
三、退税办理全流程
1. 准备材料
- 退税申请表、纳税人身份证
- 现住房交易合同、完税凭证
- 新购住房合同(新房网签备案,二手房带不动产权证)
- 产权份额证明(多人共有时)
2. 办理地点:向出售住房时缴纳个税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3. 办理步骤:提交材料→税务审核→退税到账(一般7-15个工作日)
四、滁州本地办理提示
1. 滁州范围(含天长、明光、定远等)内售、购住房均符合“同一城市”要求
2. 材料可提交至卖房缴税的区/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也可通过“滁州税务”公众号预约
3. 咨询电话:0550-12366,或前往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现场咨询
五、常见误区澄清
1. 网传“2026年起停办”“无官方文件”均为误传,以三部门2026年1月14日公告为准
2. 售房时间以个税完税时间为准;新房购期以网签备案时间,二手房以契税完税/不动产登记时间为准
3. 多人共有的,按个人产权份额算转让/购房金额,确保申报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