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们的工资被拖欠很久了,能不能帮帮我们?”电话里,两位员工焦急地向执行干警求助。
执行回顾
原来,深圳市某服务公司滁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滁州分公司)长期拖欠杜某某、刘某某的工资。多次催讨无果后,杜某某、刘某某向琅琊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滁州分公司支付杜某某劳动报酬8415元、支付刘某某劳动报酬9415元。因滁州分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二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迅速对滁州分公司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并依法冻结其银行账户。经查,该分公司作为深圳某服务公司的分支机构,其名下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案款。执行干警依法将第三人深圳某服务公司追加为被执行人,并冻结其银行账户。账户被冻结后,深圳某服务公司员工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配合扣划相应款项。12月25日,案款被顺利扣划,杜某某、刘某某被拖欠的劳动报酬全部执行到位。
来源:琅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