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椒县禁(限)放烟花爆竹
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
尊敬的市民朋友:
近年来,在全社会的大力支持下,全椒县城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为顺应群众呼声,不断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构建文明和谐的生活秩序,根据《滁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全椒县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现提醒广大市民注意以下事项:
一、自2025年12月15日起,请广大市民朋友从我做起,自觉遵守县政府禁止燃放规定。
全椒县烟花爆竹禁放区域:“ 1.县城区域:从沪陕高速与滁州大道交界处→滁州大道→合宁铁路客运专线沿线→椒陵大道→新昌大道→赵店河西埂→环清西路→环清北路→文昌路→环清北路→全清路→沪陕高速沿线→滁州大道止,所合围区域为全年禁放;2.经开区化工园为全年禁放。
限放区域:襄河镇辖区内禁放区外、经开区内化工园外;其它各镇政府、经开区所在地建成区内。限放时间为:除农历除夕至初三,及正月十五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以外,其他时间每日二十二时至次日五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时间不得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三、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等危害后果,燃放人或监护人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请广大市民朋友在自觉遵守禁(限)放规定的同时,支持和配合有关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工作,并积极举报违规运输、储存、销售、燃放行为,共同营造和谐美好家园。
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全椒县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专班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全椒县城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示意图

全椒县经开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