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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入山门
昨天陪朋友去润熙府物业缴纳物业费,算账是提出收取有没有停车的车位管理费,业主质疑买了停车位(当时买房子必须搭售车位,车位一个15万左右),没有车停在车位上,收取费用合理吗,物业管理公司的回答是合同上写的清楚,和房子一样收入服务费,不管你入住还是空置,都要收取。个人认为这个是单方面霸王条款。利用客户当时急于买成房子搭售车位,再给业主补一刀收取停车费用,老百姓真的无语而且无助啊。房产住建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于损害百姓身边的小事也要过问一下!!!!!!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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