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一些机动车驾驶员为图一时方便,在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近日,天长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导致电动车驾驶人避让摔倒受伤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4年7月9日,董某为图一时方便,驾驶小型轿车在非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正常骑二轮电动车通行的余某为紧急避让该逆行车辆,不慎失控摔倒,事故造成余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严重后果。经天长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认定,董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余某无责任。涉案车辆在某财保安庆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然而,在后续的赔偿事宜中,余某与保险公司就具体赔偿数额未能达成一致。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余某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
法院经审理,依据余某提交的证据,对其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损失逐一核实,最终认定各项损失共计14万余元。扣除保险公司已垫付的9990元,判决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偿余某13万余元。
司机守法不“逆行”,骑手谨慎保“平安”。机动车驾驶员务必遵守交通法规,切勿贪图一时之便逆向行驶、占用非机动车道,切记任何一次违法都可能引发严重后果。同时,务必依法投保相关保险,分散风险。非机动车骑行者上路行驶应保持专注,观察路况,遇到突发情况务必确保自身安全,合理避让。
来源:天长市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