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椒县人民法院通过“限制高消费”这一执行惩戒措施,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2023年7月,王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高某借款1.5万元,因王某未按时还款,高某向全椒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王某承担还款义务,但判决生效后,王某未能在判决指定时间内履行给付义务,高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经过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王某名下财产进行调查,但王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期间,执行法官多次联系王某,对其释法明理,敦促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但王某却始终以资金困难为由推脱,拒不配合执行。鉴于此,执行法官依法对王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向其送达了限制高消费令,同时告知其不得从事高消费及非生活、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法官,如果我还钱,你们能帮我解除限制消费令吗,我真的有急事要坐高铁出门……”
限制高消费令发出后,王某的日常生活和出行受到了极大限制。在深刻认识到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严重后果后,王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主动还款,希望法院能够解除对其的限制高消费措施。
日前,王某已将全部案款交付至法院账户,执行法官在确认款项到账后,依法解除了对王某的限制高消费措施,案件至此顺利执结。
来源:全椒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