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5日,琅琊区人民法院通过“法院+工会+人社”诉调对接机制,成功化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2024年5月,闫某某、王某雇佣韩某某等4名工人到滁州市某小区从事水电安装工作。工程完工后,闫某某、王某向韩某某等人支付了劳务费5万余元,并出具了一张欠条,承诺剩余4万余元劳务费后续支付。此后,韩某某等人多次向闫某某、王某催要劳务费,但均被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韩某某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院将该案委派至“法院+工会+人社”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进行先行调解。调解员第一时间联系闫某某、王某了解情况。闫某某表示其与王某之间的账目已结清,劳务费现由王某负责。而王某则表示,因上游的分包、总包公司尚未与他结算工程款,导致他目前没有资金支付韩某等人劳务费。
面对王某“无钱可付”的托辞,调解员并未气馁,而是多次与其沟通。“支付劳动者劳务费是法定义务,不能因与发包方的工程款纠纷而拒绝支付工人工资。”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告知王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督促其积极履行支付义务。在调解员的努力下,王某表示愿意积极筹款解决此事。很快,王某将筹措到的4万余元劳务费一次性支付给了韩某某等人。拿到被拖欠的血汗钱,韩某某等人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心中的石头终于落地。
来源:琅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