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梧桐郡小区全体业主:
针对近期我小区个别物管业主群内突然涌现的一些不实信息,我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我委”)作以下澄清:
一、业委会成立合法合规。梧桐郡小区业委会于2024年9月24日由龙蟠街道、发能社区牵头组织开展第二届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并于2025年2月15日选举产生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及候补委员。换届期间的所有程序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二、业委会组织的三次业主大会程序合法合规。我委于2025年6月29日、7月27日、8月30日分别召开了三次业主大会,大会所有程序均按照《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梧桐郡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执行。
三、物业公司无理起诉在先。金鹏祥和物业公司(以下简称“金鹏祥和物业”)因不满我小区业主大会表决通过解聘其公司的结果,向主管部门投诉无果情况下,于2025年9月2日将小区业委会起诉至南谯区法院。该案件于2025年9月28日在南谯区法院立案,于2025年10月20日开庭。金鹏祥和物业于2025年11月19日撤诉。
四、物业公司张贴公告内容不合法规。金鹏祥和物业于2025年11月15日在事前没有任何告知情况下,贸然在我小区各出入口及楼栋电梯内张贴撤场公告,公告内提到2025年12月1日0:00停止对我小区的服务,该行为违反了《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60条及第61条的相关规定。我委已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要求金鹏物业撤场交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请各位业主不要恐慌,我委会配合主管部门妥善安排我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
五、小区物业招标工作稳步推进。2025年11月28日正常开标,届时欢迎所有关心小区物业招标工作的业主前去旁观。
六、业委会账目清晰可查。我委任职期间不存在任何贪污腐败行为,未曾接受任何个人或组织的任何好处。三次业主大会的所有开支目前均由个人垫资,业主代表及业委会成员参会补助按照《梧桐郡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34条相关规定执行,因无公共收益暂无补助。
我委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为业主谋利的初心,为小区奉献的使命,在和金鹏物业争取我们业主的合法权益路上一直努力与其抗争。希望各位业主不要被一些不实言论误导,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的棋子。我委对此次事件里出现对我委的诽谤行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