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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香烟朴素

[滁州城事] 违法行医!滁州一人被罚,违法所得56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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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2 12: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中医未来的出路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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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飘来一朵云 : 肯定有的
2025-12-1 10:35 来自安徽 回复
天空飘来一朵云 : 现在中医也很火啊
2025-12-1 10:35 来自安徽 回复
B Color Smil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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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3 12: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IP未知
举报人这不得得十种八种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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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Color Smil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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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答:《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5号)第二十七条规定,中医(专长)医师在其考核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执业。中医(专长)医师跨省执业的,须经拟执业所在地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同意并注册。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粤中医〔2018〕29号)的有关规定,外省中医(专长)医师申请在广东省执业的,须参加本省考核并取得由广东省中医药局颁发的《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目前在“国家中医(专长)医师执业管理系统”,一个身份信息只能登记并颁发一本《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例如考生甲在A省通过了某年度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并在A省取得了《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又在B省申请参加并通过了B省组织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不管甲在A、B两省所申报的中医专长是否相同,因其已在A省登记并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B省中医药主管部门无法为其登记并颁发《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好矛盾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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