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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交管部门
再次发布提醒
2025年11月1日起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
将全面禁限行
为改善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推进区域内国三柴油货车淘汰更新,根据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小组办公室《长三角区域国三柴油货车限行指导方案》和省生态环境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关于转发<长三角区域国三柴油货车限行指导方案>的通知》(皖环发〔2023〕35号),以及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关于滁州市实施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禁止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2025年11月1日起,全省含滁州市全域道路(包括六县、四区),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包括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包括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不含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
2025年11月1日起,滁州市全域道路(包括六县、四区),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包括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
请广大车主确认名下柴油货车的排放标准,若属于国三及以下级别,需自觉遵守相关禁行规定,避免闯禁违法被处罚,并尽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
同时,公安交管部门已会同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现场开展排放标准检测,对超标排放的柴油车实施处罚,加大对“黑烟车”的管理力度。
机动车排放标准可登录机动车环保网https://oinfo.vecc.org.cn/jdchbcx/cxcx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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