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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滁州市房屋维修基金有两种计算方式,请问已经缴纳过的可以退补差价吗? 根据《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26号)规定,滁州市发布了《关于调整滁州市本级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及环节的通知》,明确新的交存标准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关于您提出已按原标准交存,因后续标准调整产生的维修资金差额退还诉求,无相关政策依据。 滁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3日 本人组合贷已还完公积金部分,剩余商贷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吗?如果可以需要哪些流程? 商转公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将其尚未还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含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能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9月9日 低保保障类别有ABC三类,请问每个类别的具体享受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滁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滁民办〔2023〕26号)第二十七条:低保金可以按照审核确定的申请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实际差额计算;也可以根据申请家庭困难程度和人员情况,采取分档方式计算。差额基本计算公式为:家庭月低保金=(当地月低保标准-家庭月人均收入)×保障人数。实行分档计算的,应综合考量低保对象收入水平、困难程度和人员情况的差异,给予其不同档次的低保金。自2025年7月份起,滁州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810元/人/月、757元/人/月。目前我市采取补差发放形式的有:琅琊区、南谯区、凤阳县、天长市、明光市;采取分档发放形式的有:来安县、全椒县、定远县。其中:来安县城市低保金分为三档(780、680、580元/人/月)、农村低保金分为三档(620、520、440元/人/月);全椒县城市低保金分为三档(785、756、675元/人/月)、农村低保金分为三档(622、572、512元/人/月);定远县城市低保金分为三档(725、625、500元/人/月)、农村低保金分为三档(550、410、270元/人/月)。 滁州市民政局 2025年9月9日 来源:滁州市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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