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9月5日6点,天长法院开展“徽动执行”之护航创新专项执行行动。滁州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晋忠现场指挥,天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琼主动带队,4名代表委员受邀监督、见证执行。
释法明理,拍卖厂房顺利清退
在申请执行人某银行与被执行人天长某塑胶公司(下称塑胶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塑胶公司应返还银行500万余元并支付利息,如塑胶公司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银行有权拍卖其抵押的不动产和附属物。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塑胶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银行申请将该厂房进行拍卖。2025年9月4日,上述资产以603.9万元的价格成交。
为及时保障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当天一早,执行干警带队前往塑胶公司,在所在地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耐心释法明理,塑胶公司负责人和其他无权占有人承诺将配合法院执行,将厂房内的物品于指定期限内腾迁完毕。
上午7时,执行法官根据线索前往被执行人王某家中顺利将其拘传回院。途中,执行法官接到另一案件被执行人张某的线索,遂一同将张某带回法院。
据悉,王某此前因生意亏损陷入多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其因经营困难一直拖延履行。张某亦在我院涉及多个执行案件。调解室内,执行法官对其释法明理,劝导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并阐明拒不履行的后果。经耐心沟通调解,王某、张某主动联系四位申
请执行人,与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至此,四件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截至当天下午4时,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11人,执行完毕7件、执行和解10件,执行到位69.4万元,拍卖成交并腾退面积为7746平方米的厂房1处,价值603.9万元。
来源:天长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