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开收购存量商品房的公告
为优化区域住房资源配置,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收购符合条件的存量房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征集范围和条件
1.房屋性质:收购标的需为已依法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住宅商品房,达到法定现房交付标准,可直接办理交付入住。
2.区域范围:滁州市南谯区乌衣镇菊香苑、银润金陵赋、碧桂园北岸世家、恒大江北帝景、富力乌衣水镇的居民个人住房(精装房源、洋房房源优先)。
3.建筑标准: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符合安全标准;户型建筑面积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高层不超120平方米,洋房不超140平方米。
4.权属要求:房源权属清晰可交易,无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措施及租赁关系等权属纠纷,共有房产需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出售。
5.收购数量:计划收购500套存量商品房。
二、收购流程
1.申请材料: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房屋实景照片(外部、内部各角度);《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查询日期距申请日不超过3个工作日);共有权人同意出售声明(如有)。
2.初步审核:收到材料后收购方对房源合规性、材料完整性进行初审,通知结果。
3.实地勘验:审核通过后组织专业人员现场查验房屋状况。
4.价格评估: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拟收购房源小区房价进行评估,确定收购价格上限。
5.谈判签约:买卖双方就收购价格、付款方式等协商,签订《商品房收购协议》。
6.产权过户:按合同约定支付方式支付收购款项并缴纳过户税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三、申请人须知
1.申请人保证房屋无产权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未披露的抵押、查封、权利限制、权属争议、租赁关系、违建记录等),并需提交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查询日期距申请日不超过3个工作日);若存在产权瑕疵,申请人需赔偿收购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勘验费、过户手续费、重新收购同类房屋产生的差价损失等;
2.申请人需积极配合实地勘验、价格评估及产权过户手续;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收购方有权终止收购流程,已产生的评估费、勘验费由申请人承担;
3.申请人需在房屋实际交付收购方前,结清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等全部应缴费用,并提供收费单位出具的费用结清证明(原件);交付时若存在未结清费用,由申请人承担,收购方可从收购款中直接抵扣;
4.按约定时间腾空并交付房屋。
四、征集时间和联系方式
1.征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5日。
2.收购主体:安徽清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联系方式:0550-3789176
4.联系地址:滁州市南谯区文化馆5楼512室
来源:南谯国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