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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俊山申请执行滁州新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朱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滁州新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朱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申请执行人马俊山向本院申请执行悬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滁州新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全椒县二郎口镇赤镇街道赤新路1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24MA8N8LAA9D。 法定代表人:朱军,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 
朱军,男,1974年6月18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全椒县襄河镇南屏路85号,身份证号码34112419740618****。 凡向本院提供朱军下落并被法院依法控制或提供具体的财产线索,查证属实并在执行过程中拘传到人,按照申请人的承诺支付举报人2000元悬赏金。本院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情况予以保密。 注: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获得,自行分配。 公告期自2025年8月21日至2026年8月20日。 0550-5292110 来源:全椒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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