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郡小区关于贯彻落实物业管理“五个专项行动”及物业问题整改的严正声明
7月3日上午9:00,我委代表参加了市住建局组织召开的全市实施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五个专项行动”动员暨物业领域专项整治推进会。
会议重点部署了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公共收益规范管理、楼道环境整治提升、外墙脱落及渗漏处理、物业矛盾纠纷化解五大专项行动。我委坚决拥护并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严格对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对小区现存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现就初步调查结果及整改要求严正声明如下:
一、公共收益管理严重违规,涉嫌侵占业主权益
根据《民法典》第282条、《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82、83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定期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并接受业主监督。然而,贵司存在以下严重问题:
- 蓄意隐瞒公共收益数据:贵司自2015年入驻我小区以来,目前仅提供2020-2024年部分账目,2015-2019年数据缺失,涉嫌违反《会计法》第3、4条等关于财务记录保存的规定;
- 拒绝提供合同及票据:违反《民法典》第943条规定的物业信息公示义务,业主有权要求其完整公开;
贵司涉嫌侵占业主共有收益,我委将依法申请审计,并保留向住建部门举报及提起诉讼的权利。
二、非法侵占物业用房及停车场,收益去向不明
依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77条第四款,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以及未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改变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用途;物业用房及地上停车场属业主共有,然而贵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擅自提供物业用房及停车场:2017-2024年3月期间,将物业用房二楼、三楼及地上停车场无偿提供给关联企业(金鹏控股集团及金鹏祥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替业主收取公共收益;长达7年的租金及停车费未纳入公共收益,严重侵害业主权益。
我委要求贵司立即停止侵权,15日内提交完整租赁合同、收款凭证及资金流向说明,否则我委将依法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