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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九江市一居民 将电动自行车锂电池 带回家中充电后 结果家被烧没了
6月6日晚上
张先生将电动自行车锂电池 带回5楼家中充电 6月7日凌晨电池突然传来 “砰”的一声 正在充电的电动自行车锂电池 发生爆炸
在卧室玩手机的儿子小张 最先察觉异常 大声呼喊父母 母亲拔下锂电池充电器 一家人围在旁边仔细查看后 确认没有异常 便各自回房休息 不料仅10分钟后燃起了熊熊大火
所幸及时逃生 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起火卧室里的 床具、空调、衣柜 等全部烧毁 走廊和客厅也都是烟熏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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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勿心存侥幸 电动车及电池 禁止进楼入户停放、充电 禁止飞线充电 不盲目改装 加强日常自查自检 最后请收好下面这份安全使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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