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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城事] 禁止入户充电!又一个家因为“它”被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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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22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近日

江西省九江市一居民

将电动自行车锂电池

带回家中充电后

结果家被烧没了

微信截图_20250722153538.png

6月6日晚上

张先生将电动自行车锂电池

带回5楼家中充电

6月7日凌晨电池突然传来

 “砰”的一声

正在充电的电动自行车锂电池

发生爆炸

微信截图_20250722153548.png

在卧室玩手机的儿子小张

最先察觉异常

大声呼喊父母

母亲拔下锂电池充电器

一家人围在旁边仔细查看后
确认没有异常

便各自回房休息

不料仅10分钟后燃起了熊熊大火

微信截图_20250722153559.png

所幸及时逃生

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起火卧室里的

床具、空调、衣柜

等全部烧毁

走廊和客厅也都是烟熏的痕迹


为什么要禁止电动自行车

入户充电、飞线充电?

↓↓↓

微信截图_20250722153628.png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四条: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微信截图_20250722153640.png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勿心存侥幸

电动车及电池

禁止进楼入户停放、充电

禁止飞线充电

不盲目改装

加强日常自查自检

最后请收好下面这份安全使用指南

微信图片_20250722153654.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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