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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长法院通过庭前调解,成功化解一起涉5名工人的劳务合同纠纷。
基本案情 2024年7月,原告骆某、王某等5人入职被告天长某科技公司,分别从事不同工种。同年11月,被告开始拖欠工资、停缴社保,直至2025年3月,骆某等人无奈自行离职。后在多次联系公司负责人追索劳务报酬未果后,骆某等5人集体向该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劳务费8.5万元。
案件调节 接案后,承办法官仔细梳理案情,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询问案件情况,倾听双方诉求。经过沟通,承办法官发现双方对案件事实争议不大,被告对于拖欠工资及未报销款并无异议,主要分歧仅在工资的具体计算细节上。找到“症结”后,承办法官遂组织双方来院当庭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从法理、情理角度出发,向双方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并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一方面,告知被告案件基本事实和法律依据,让其清晰认识到支付劳务费的责任和义务;另一方面,在双方共同见证下,法官依据出勤记录等现有证据,对劳务费具体金额重新进行核算,并结合被告经营的现实情况,建议骆某等人对付款期限作适当让步,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于2025年9月底前一次性支付拖欠劳务费。至此,该系列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来源:天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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