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天征预告〔2025〕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秦栏镇庆祝村乔庄组,仁和集镇仁和社区湾塘居民小组,永丰镇民生社区朱庄居民小组,广陵街道田庄社区唐庄居民小组,广陵街道广宁社区合群居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目的为实施秦栏镇道路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2至地块10均为天长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其中,地块2至地块3已纳入《天长市仁和集镇北部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该成片开发方案已于2021年12月24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地块4已纳入《天长市永丰镇南部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该成片开发方案已于2021年12月24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地块5至地块10已纳入《天长市城区南部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该成片开发方案已于2021年4月21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天长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广陵街道办事处、秦栏镇人民政府、仁和集镇人民政府、永丰镇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广陵街道田庄社区唐庄组、广宁社区合群组、秦栏镇庆祝村乔庄组、仁和集镇仁和社区湾塘组、永丰镇民生社区朱庄组范围内,采用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方式发布,并在天长市政府门户网站(www.tianchang.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它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广陵街道办事处,联系人:马昌喜,联系方式:0550-2609081;
永丰镇人民政府,联系人:蒋守斌,联系方式:0550-7816720;
秦栏镇人民政府,联系人:佘文朝,联系方式:0550-7859305;
仁和集镇人民政府,联系人:董元峰,联系方式:0550-7831055。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来源|天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