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守护消费”铁拳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第三批典型案例,我市全椒县市场监管局和定远县市场监管局查处2件案例先后入选。
滁州市全椒县市场监管局纠正全椒县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
2025年5月26日,滁州市全椒县市场监管局依法纠正全椒县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粽子礼盒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违法行为。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 “端午嘉兴”粽子礼盒经现场抽样检测包装空隙率为50.68%,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有关“单件净含量>50g,包装空隙率≤30%”的规定要求,属于过度包装商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构成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全椒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对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当场将该粽子礼盒下架处理。
滁州市定远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定远县某摩托车电动车经营店加装车篷的电动自行车案
2025年5月8日,定远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定远县某摩托车电动车经营店加装电动自行车车篷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5年3月26日,定远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检查行动中,发现当事人购进电动自行车车篷8套,且当事人正在为电动自行车加装车篷并销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定远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来源:滁州市市场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