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非法集资风险预警提示函
广大市民朋友们:
近年来,一些公司、机构或个人以养老院或养老地产、养生生态旅游基地为依托,通过保本、高收益、无风险、有担保等虚假宣传,诱骗广大群众签订合同、出借资金,实施非法集资活动。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因贪图小利,或碍于亲戚朋友的情面,极有可能成为非法集资的牺牲品。为此,凤阳县防非打非专班办公室提醒广大市民,如遇下列情形务必警惕:
一是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老基地、旅游产业等项目名义,诱使老年人签订“借贷”或者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以获得出借资金进行集资;
二是办理或购买会员卡、贵宾卡、消费预付卡等,以向老年人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充值卡金额等方式吸收资金,承诺投资回报、定期返利;
三是以网络商城、免费旅游、赠送礼品、养生讨论等欺骗、诱导方式,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吸收资金。
县防非打非专班办公室现郑重发布提示:
请广大市民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如果发现有人加入非法集资项目,请千万不要参与,并劝说亲友尽早退出,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财产安全。同时,请及时收集和保存广告宣传资料、推介会录音录像、合同协议、转账凭证等证据,及时主动向县公安机关、县防非打非专班办公室等有关部门提交证据或线索。对于查证属实的举报信息,我们将按照《凤阳县金融风险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予以奖励。
举报电话:
公安机关:110
县防非打非专班办公室:
0550—6739560(工作日上班时间)
举报邮箱:
fyjrb6739553@163.com
凤阳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5年6月16日
来源:凤阳县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