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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6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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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安徽
整个社会都应该有契约精神。住宅的规划、设计、建造、出售,都有严格的审批手续,有电梯房、无电梯房,各楼层房屋,住宅条件不同,价格都不一样。买主对自己买的的房,是自己的选择。政府不能推翻自己的审批,买主不能推翻自己的选择。这是一个社会的契约精神。买房时,价和房的比价相当。住了几十年,觉得不方便,是因为现在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提高,消费升级,如不满意原有住房,可以出售、换房,不应反悔,视法律和信用为儿戏,推翻以前的一切审批和选择,以牺牲别人的舒适、安宁和合法为代价,强行安装电梯,这是方便自己,给别人造成损失,法律不应该鼓励,而是应该禁止。没有契约精神,整个社会永不安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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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个圈圈爱上你 :
契约精神是说给你听的,人家是制定者,可以不遵守
2025-6-6 17:53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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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然见琅琊 :
在所谓的发展面前信用和契约精神已是苍白无力了,这不是我们想要的却又避免不了的话题。
2025-6-8 10:06
归属地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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