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执行人:刘才,男,1967年2月18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撮镇服务部宿舍,公民身份号码22052319670218****。
被执行人:尹萍,女,1971年2月12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撮镇服务部宿舍,公民身份号码34012319710212****。
被执行人:杨磊,男,1986年12月9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曹庵镇老圩村酒坊村村民组,公民身份号码34012119861209****。
被执行人:赵广保,男,1969年9月7日生,汉族,住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孤堆回族乡蔡圩村史东组,公民身份号码34012119690907****。
2、执行案号:(2025)皖1103执恢29号
3、悬赏期限:本次悬赏执行的有效期为12个月,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4、悬赏条件:凡提供上述被执行人未被法院掌握的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人身线索,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将支付举报人1000元悬赏金。奖励资金均由申请人承担。
举报线索内容相同的,以先举报的为准。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举报线索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芮法官 0550-3010375 0550-3025110
来源:南谯区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