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谯法院对拒不执行和解协议的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措施,严厉打击其恶意拖延、逃避执行的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司法权威、捍卫法律尊严。

王某与张某系朋友关系,张某于2013年9月从王某处借款,借款到期后张某并未偿还王某借款,王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生效判决认定,张某应向王某支付借款25万余元。因张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支付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被执行人张某经传唤后拒不到庭,也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前往张某家中将其拘传至法院。在法官的主持下,张某现场给付王某10万元并与其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达成分期协议后,张某未按约定履行,王某多次催要,张某表示近期还款但仍迟迟未兑现。近日,申请执行人提供了张某的线索,南谯法院执行110接收线索举报后火速出动,将正在家中的被执行人张某拘传至法院。再次见到执行法官,张某仍然不配合执行工作并说道“你们拘留吧,钱我没有,拘留我又怎么样,我就是没钱!”见状,执行法官对其释法明理并详细告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张某仍拒绝履行,法院依法对张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执行和解是执行过程中通过双方当事人协商,给暂时没有履行能力的债务人暂缓履行或者变更履行的机会,实现“放水养鱼”、“造血回血”的目的。作为被执行人,理应珍惜机会,严格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如果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视执行和解为儿戏,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下一步,南谯法院将不断加强执行力度,督促被执行人履行判决义务,努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维护司法公信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