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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关于申请执行人陈登顶与被执行人张从梅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张从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陈登顶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
张从梅,女,1964年4月20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全椒县襄河镇怡景花园7幢1单元501室,身份证号码3423241964042****7。
执行标的额
93952.5元
悬赏金额
凡向本院提供张从梅下落并被法院依法控制或提供具体的财产线索,查证属实并在执行过程中拘传到人,按照申请人的承诺支付举报人悬赏金1000元。本院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情况予以保密。
注: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获得,自行分配。
公告期
公告期自2024年12月13日至2025年12月12日。
举报联系电话
0550-529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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