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政务中心食堂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代交易文件)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NQQST-2024-01
2.项目名称:南谯区政务中心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3.项目单位:滁州市南谯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4.项目预算:3.5万元/年(水电费)
5.标段(包别)划分:分为一个标段
6.期限:食堂经营管理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7.项目基本概况:南谯区政务中心食堂位于会议中心一层,主要用于保障政务中心工作人员就餐及有关公务活动就餐保障。餐厅面积约700平方米,可容纳约400-600人就餐,现每日就餐人数约450人;会议中心二层有9个包间,面积约400平方米;相关设备设施齐全。食堂具体情况,投标人可到现场自行勘察。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食品卫生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照(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在市区要有正在经营的酒店,且经营面积达到600平方米以上,至少有5个包间或者在滁州市主城区范围内有正在经营的团膳规模达400 人/每餐(报名时需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或团膳就餐单位提供的团膳保障人数证明);
3.近三年内未因食品安全问题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过;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5.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在投标截止日该失信行为仍在执行中),不得参加投标;
6.竞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竞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竞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竞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竞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竞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2月05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12日9时00分(注:不少于5个工作日)。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递交投标文件。
4.报名时间:2024年12月05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12日9 时00分。
5.质疑、答疑时间:2024年12月10日17时00分(招标人公开解答时统一回复)。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2日9时00分
2.开标地点:南谯区区政务中心主楼第一会议室
五、保证金及招标代理费
保证金交纳金额和地点:投标保证金2万元。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时间截止前带至开标现场,以现金方式缴纳至招标人处(自备信封密封,在封面注明竞租人名称“XX公司”、投标项目名称、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10万元,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且无中标人责任后一个月内退还(不计息)。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用3000元,专家评审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应在获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公司一次性支付,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予以考虑到成本费用中。
六、费用支付方式
中标人需在每年合同签订前,将壹年水电使用费3.5万元整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
七、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由投标书一(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书二(技术标)和投标书三(商务标)三部分组成。(投标人须在资格审核、考察之前递交代理机构处,一式三份,一正二副)。
1.投标书一(资信证明文件)
资信证明文件是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1)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格式自拟)
(5)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无行贿行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7)社会法人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8)无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
(10)资信评审细则中所需要的证明材料;
(1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2.投标书二(技术标)
(1)技术标评分所需相关证明材料;
(2)技术标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3)服务承诺: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书面说明和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3.投标书三(商务标)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3)交易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八、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详细评审即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技术和商务部分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一)、资信标评审细则(45分)





(二)、技术标评审细则(45分)


(三)、商务标评审细则(10分)

备注:投标人报价高于或低于所有投标人报价平均值40%以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特别说明:以上分值均保留二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九、联系方法:
项目单位:滁州市南谯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滁州市南谯区乌衣镇南谯区政务中心
联系人:陈康忠
电 话:19955002065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中润国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丰乐大道1999号茂业长江财富广场D座7楼
联系人:王超
电 话:17305506161
十、其它事项说明
1.投标人中标时所提供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
2.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都将作为签订与履行合同的相关依据;
3.投标人所提供方案为评审过程中重要评审依据,请各投标人详细具体完善经营方案;
4.中标后,中标方在菜品品种、价格、数量、米面油等主要原材料采购渠道、销售物品价格等方面需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5.中标企业每年需缴纳3.5万元水电使用费;
6.中标方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若中标方不能满足保障需求,就餐人员满意度较差,投标方可终止合同,由评标时第二中标人替补(不再重新招标,以此类推);
7.中标方需缴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并服从投标方监管。
投标文件格式















来源:南谯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