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给我们主持了公道,让我们能挽回经济损失,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家住合肥市的李某激动地说道。近日,南谯法院成功执行完毕两起“责令退赔”案件,为两名受害人追回赃款6.8万元。其中当事人李某向南谯法院执行法官赠送一面写着“秉公办事高效执行 热情服务执法如山”的致谢锦旗。

2020年12月,被告人张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南谯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退赔受害人6.8万元。案件生效后,因张某罚金与退赔款一直未缴纳,该案依法移送执行局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通过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随即冻结了其名下银行账户并依法对张某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法官多次前往监狱与被执行人张某沟通,对其释法明理,但张某始终坚称自己无力偿还。执行法官又与被执行人张某的家属进行沟通,其亲属也称由于经济能力有限,没有钱款缴纳。无奈之下,案件进入“终本”程序。
近日,该案迎来了转机,刑满释放后的被执行人张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要求缴纳退赔款。原来,张某因该执行案件导致名下银行账户全部被法院冻结,资金无法周转,张某想以此来解冻银行账户。执行法官了解情况后,要求被执行人张某立即缴纳全部退赔款6.8万元。案款成功交付后,执行法官依法解冻了被执行人部分银行账户,并第一时间将退赔款发放给2名被害人,这才有了开头一幕。
下一步,南谯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执”的理念,以能动履职做好执行工作,着力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努力公正高效的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兑现为口袋里的“真金白银”,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来源:南谯区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