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
关于凤阳县宏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2024年11月4日,本院作出(2024)皖1126破申28号民事裁定,受理了李虎申请凤阳县宏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工作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决定采取以随机(摇号)方式公开指定管理人,特公告如下:
一、基本案情
凤阳县宏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系于2013年7月25日经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郭术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260739287159。登记机关为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为汽车、二手车销售及售后服务;汽车租赁;汽车配件、机油、润滑油、汽车装潢配件用品销售;代办车辆入户、按揭服务及车辆保险;代办货物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汽车销售信息、汽车展示、推广、咨询;汽车美容;从事汽车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凤阳县宏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对外负债20余万元,经法院强制执行仍未受清偿。经查,凤阳县宏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二、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请书(一式四份,其中一份不装订)及申请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
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规模、业绩、专职团队储备和构建情况;
2.拟委派参与本案管理人团队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及常驻人员的基本情况、执业经历和业绩;
3.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应当回避或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的声明;
4.如被指定为本案管理人后的工作计划、组织架构、管理思路、疑难问题的针对性解决预案、建设性建议和意见等;
5.参与本案管理人选任的优势,已承办破产案件数量及是否办理过破产清算案件;
6.拟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的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联系方式、送达地址等。
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的上述材料真实、合法,如经核实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列入本院破产管理人黑名单。
三、报名时间
报名期限截至2024年11月11日下午5时,有意向成为管理人的单位应向凤阳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提交书面申请。
四、选任规则
1、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册中17家律师事务所、3家会计师事务所均可申报本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本案不接受联合申报;
2、本院将采取摇号方式从申报机构中确定一家申报主体为本案管理人,同时另确定一家申报主体作为本案备选管理人;仅有一家申报机构报名的,直接指定该机构为管理人,且不再确定备选管理人。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凤阳县政务新区政务中心西侧
联 系 人:胡法官 0550-6363135
刘助理 0550-6363135
监督电话:驻院纪检监察组 0550-6738313
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
关于凤阳县润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2024年10月29日,本院作出(2024)皖1126破申29号民事裁定,受理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县支行申请凤阳县润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工作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决定采取以随机(摇号)方式公开指定管理人,特公告如下:凤阳县润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系于2015年7月14日经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国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263486749970。登记机关为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为免烧砖、加气砖、加气块、生物质燃烧颗粒生产、销售;生物质炉具、建材、耐火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凤阳县润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对外负债300余万元,多名债权人申请执行,经法院强制执行仍未受清偿。经查,凤阳县润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请书(一式四份,其中一份不装订)及申请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1.基本情况、规模、业绩、专职团队储备和构建情况;2.拟委派参与本案管理人团队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及常驻人员的基本情况、执业经历和业绩;3.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应当回避或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的声明;4.如被指定为本案管理人后的工作计划、组织架构、管理思路、疑难问题的针对性解决预案、建设性建议和意见等;5.参与本案管理人选任的优势,已承办破产案件数量及是否办理过破产清算案件;6.拟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的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联系方式、送达地址等。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的上述材料真实、合法,如经核实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列入本院破产管理人黑名单。报名期限截至2024年11月11日下午5时,有意向成为管理人的单位应向凤阳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提交书面申请。1、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册中17家律师事务所、3家会计师事务所均可申报本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本案不接受联合申报;2、本院将采取摇号方式从申报机构中确定一家申报主体为本案管理人,同时另确定一家申报主体作为本案备选管理人;仅有一家申报机构报名的,直接指定该机构为管理人,且不再确定备选管理人。监督电话:驻院纪检监察组 0550-6738313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六日
来源:凤阳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