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宿迁市体育局 宿迁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宿迁市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江苏项王故里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宿迁三台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宿迁皂河景区发展有限公司
宿迁市自行车运动协会 冠名单位: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宿迁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农夫山泉 二、赛事详情 时间:2024年11月24日 地点:三台山国家森林公园 规模:600人 类型:公路自行车、山地自行车绕圈赛 单圈距离:7.25km 三、赛事组别
四、比赛线路(7.25km) 五、赛事日程
六、报名与报到确认及其他说明 (一)报名起止日期:即日起至2024年11月08日18:00之前(各组别报满即止)。 (二)报名费:(可选) (1)100元/人(含赛事保险、完赛奖牌、纪念品、号码牌、赛事包等); (2)280元/人(含三台山景区内酒店标间或大床房一间、赛事保险、完赛奖牌、纪念品、号码牌、赛事包等)。 (3)三台山晒米台酒店前台18036995377。 (三)计时器押金:报到时收取计时器押金100元/个,赛后在退芯片区退还(芯片若损坏或丢失,扣取押金并原价赔偿)。 (四)报到时间:11月23日13:00--18:00 (五)报到地址:三台山晒米台度假酒店(接待处) (六)报到要求 (1)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2)签到人必须本人凭身份证到场签到,不得代签或代拿; (3) 签署免责声明书。 (七)组委会联系人:秦凯旋 18115171360(微信同号) (八)在比赛结束时,以电子计时器记录成绩名单为依据领取完赛奖牌。 (九)报名注意事项 (1)一旦报名成功后,不得转让参赛名额。 (2)本次赛事不接受任何现场报名及付款,若报名后24小时内未付费,系统将自动删除报名资料。 (3)本次比赛组委会将为每位报名参赛者提供一份赛事人身意外保险,保单以报名信息为准,如报名信息有误或信息虚假投保无效,责任自负。赛事意外保险偿付能力有限,参加者可以自行购买其他增值性个人人身保险(保险最高赔付率详见报名信息)。 (4)运动员车辆、财产(车辆部分损坏,财务丢失等)保险需要自己购买,组委会不会对赛事车辆、个人物品进行投保赔付。运动员受伤,需入院治疗(现场急救车送达指定医院)可联系保险公司先垫付医疗费用,后续与保险公司联系对接理赔事宜。 (5)所有报名参赛者都必须仔细阅读、如实、完整、清楚填写参赛报名表及其他条款,如因对赛事条款不清晰、填写不清楚造成组别不正确、对竞赛信息理解有误或是保险信息有误等,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自行负责。 (6)如需更改组别、名称、联系电话等报名信息,请以书面形式发送邮件到组委会;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更改。组委会邮箱地址:26874370@qq.com 七、竞赛办法 比赛出发方式为集体出发,个人成绩以运动员到达终点的先后顺序判定名次。 八、参赛要求 1、专业要求:两年内代表UCI注册职业车队参赛的选手、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注册的专业选手及退役未满2年的专业运动员,不得报名参加比赛。 2、健康要求:参赛选手必须身体健康,长期从事体育锻炼、具有一定的骑行技能,并确定未患有不适宜参加自行车运动比赛的疾病(例如:心脏病、癫痫、高血压、脑震荡后遗症、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冠状动脉病、严重心律不齐、低血糖或糖尿病患者等)的自行车体育爱好者。否则,在比赛中出现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负责,与组委会无关。 3、装备要求:参赛车辆、头盔、装备、护具等自备,所用器材必须符合中国自协有关规定和组委会要求,否则不得参加比赛。赛前组委会将对参赛车辆进行资格检查,检查通过后方可参加比赛。即使是在赛后,一旦发现被裁判团队核准的违规使用比赛器材的行为,该选手也将被取消比赛成绩。参赛队员和车辆须按规定佩戴组委会统一配发的号码布与车牌,不得裁剪,一经发现,取消成绩。 4、车辆要求:(1)公路组自行车为700c或650c的大组公路车,硬叉,不可为混合车型、计时车。车把只能使用传统把,不能使用附加把,车撑、车锁、车篮等可能造成伤害的非必要配件请于赛前拆除,否则不予参赛。(2)山地自行车为26-29英寸山地车,车胎必须使用1.75英寸(含)以上的齿胎,不准使用光头胎;不得使用硬叉。车把只能使用传统把,不能使用附加把,车撑、车锁、车篮等可能造成伤害的非必要配件请于赛前拆除,否则不予参赛。(3)任何因车辆质量、状况或使用不当造成的伤害或损失,组委会及主、承办单位概不承担任何责任。(4)大众组不分车型、性别。
5、法律要求: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必须签署赛事《权利许可、免责声明》才具备参赛资格。 6、检录要求:参赛选手签到和检录时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否则不予参赛,严禁冒名顶替比赛,冒名顶替比赛的选手如果出现事故,由报名者本人和冒名顶替者共同承担,组委会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兼项要求:每位选手只允许报名一个级别,不允许兼项其他项目。 九、赛事规则 (一)本次赛事执行中国自行车协会最新审定的《自行车竞赛规则》。 (二)比赛检录 1. 每项比赛开始前30分钟到比赛检录区进行检录,比赛开始前5分钟停止检录,未检录者视为自动放弃,未经检录而进行比赛者完成比赛的成绩无效; 2. 检录时,裁判将进行身份确认,核对参赛卡、姓名、号码、赛项等,如发现冒名顶替将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3. 检录时,裁判将检查车辆是否通过安检,号码牌、号码布是否佩戴在指定位置,是否按规定安装计时器; 4. 检录后未按裁判发令统一出发者(如检录后离开,在比赛开始后返回),不得中途加入比赛,即使完成比赛,成绩亦无效。 (三)比赛规则 1. 本次赛事采用电子计时系统为主、人工为辅的判定方法。本次比赛成绩最终解释权所属本次赛事总裁判长; 2. 计时制,每项比赛计比赛用时及成绩,用时少者排名靠前,表示成绩优胜; 3. 绕圈赛不设补给点; 4. 裁判长有权根据赛事具体情况适当延长或者减短关门时间; 5. 每组圈数按赛事项目约定进行,裁判长有权根据当日实际情况采取是否加、减圈数; 6. 每个组别录取前20名。 (四)赛事申诉流程 参赛选手或领队,若对比赛成绩有异议,须在成绩公布15分钟内携有效证据向裁判团提出书面申诉,超时无效;申诉时提交五佰元人民币申诉费用,申诉成功,费用退回,申诉失败,费用不退。裁判团的裁决为最终裁决,不得再次申诉。 (五)其他规则 1. 比赛中为保证选手的安全,比赛者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2. 参赛选手必须骑行于规定的比赛赛道上,在比赛赛道外骑行出现意外伤害后果自负;运动员离终点二百米,严禁偏离自己预先选择的冲刺线路,如有违反者,将取消比赛成绩,如因偏离冲刺线路而导致他人伤害,其将要承担相关责任; 3. 比赛中出现的自行车故障、损坏、不能骑行等情况时可以自己扛车或推车继续比赛,但不得借助他人帮助,也不能妨碍其他人的正常比赛,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4. 比赛中如出现身体或机械或其他原因导致需要退出比赛,则成绩无效,参赛者须迅速离开赛道,不得影响其他选手的比赛。 5.比赛中如遇有选手超越时,被超越选手要靠右侧,不得故意阻扰对方。 6.比赛中选手不得采取危险骑行姿势(如下图),以及影响控车的骑行姿势,以避免安全隐患,危机自身及其他选手骑行安全。 (六)奖金:26500元 注: 1. 领取奖金时,获奖选手需持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等)和两块号码布签字领取,并上缴一块号码布作为凭证; 2. 奖金需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300元以上),由组委会代扣。 (七)其他 1. 本规程解释权归比赛组委会; 2.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3.报名成功后请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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