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你们了,我要了二年多的抚养费,你们这么快就替我执行到位了,这笔钱正好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9月7日,定远法院高效执结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依法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家住定远县的刘某与赵某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赵某凯。2021年3月,刘某与赵某因感情破裂经法院主持调解离婚,调解协议约定婚生子赵某凯由父亲赵某抚养,刘某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后因刘某未支付抚养费,2024年8月,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刘某拖欠的抚养费合计1560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了解到当前正值孩子成长的关键时期,母亲爱的缺失本就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经济上的困难更是对孩子的日常生活产生了影响,于是立即采取措施,查询刘某财产状况,并冻结了刘某的银行、微信、支付宝账户,并从刘某银行存款中扣划了仅有的5000元。执行法官通过电话责令刘某履行,其虽满口答应尽快履行,却始终没有实际行动,后经执行干警上门寻找,发现刘某早已外出不知所踪。
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随即将刘某信息报送公安临控。9月7日上午10点多,正在值班的“执行110”干警接到公安机关提供刘某目前在蚌埠市某工厂的线索后,便驱车火速赶往现场,并成功将屡次失约玩失踪的被执行人刘某擒获。面对企图拖延履行的刘某,执行法官再次向其释明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法律后果,但刘某始终以工资收入低且需抚养再婚子女、生活困难为由,拒绝支付剩余抚养费。鉴于刘某消极的履行态度,执行法官决定依法对其司法拘留15日。当执行干警将其带上警车时,刘某方才醒悟,主动承认错误,并当场一次性履行了拖欠的抚养费。
抚养子女乃父母的法定义务,不论婚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父母双方均需共同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不得因各种缘由而怠于履行。定远法院在执行抚养费案件时始终秉持“柔情”释法说理与“刚性”强制措施相结合,竭力化解家庭矛盾纠纷,使案件执行既具温度又有力度,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与保障。来源:定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