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发布《2024年2季度民政统计数据》,今年上半年,全国结婚登记343万对,较去年同期减少49.8万对,降幅达12.7%,对比一季度的196.9万对,减幅更是高达25.8%。
这一数字刷新了2022年上半年的373.2万对,创下新低,这也是自2019年以来,国内结婚对数连续五年低于千万。
近期民政部公布了《婚姻登记条例》草案并进行意见征集,该草案降低了结婚登记需持有户口簿的门槛,但同时也增加了离婚前必须先经过30天冷静期的规定,从草案来看,降低结婚登记的门槛和成本,的确有助于简化结婚登记,从而刺激更多年轻人选择结婚,把结婚权交到年轻人自己手上,让年轻人自己决定做主,这是好事。
但30天的离婚冷静期规定,可能会成为阻碍人们结婚的理由之一。对一个健全的成年人来说,应该对自己做出的任何决定承担责任,不管是离婚还是分手,都是如此。
而人为设置冷静期,无疑会加大离婚的难度,毕竟任何一方只要不同意,都可以单方面终止离婚,这也意味着,仅仅只是感情不和,很难达到离婚的结果。
很多人都不知道,我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就是《婚姻法》,时间是1950年5月。
当时任全国妇联副部长的邓颖超在婚姻法讨论过程中表示,只要有一方坚持离婚的应该判离,邓颖超在讨论中进一步阐释:
我为什么主张不加条件,一方要离就可离呢?理由是我国长期停滞在封建社会,最受压迫的是妇女,婚姻问题上妇女所受的痛苦最深。早婚、老少婚、买卖婚姻、包办婚姻是普遍现象,所以,一方坚持要离就让离,主要根据广大妇女的利益提出。如果加上很多条件,恰恰给有封建思想的干部一个控制和限制离婚自由的借口。
因此我国第一部婚姻法的最终条文是:男女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区司法机构调解无效时,亦准予离婚。
毕竟强扭的瓜不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