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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城事] 采购建筑材料欠款14万余!滁州天长两人闹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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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31 13: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金某在张某处采购建筑装饰材料,截至2023年1月20日,经双方结算,金某欠到张某货款145000元,金某向张某出具欠条一张,到期后金某仍未支付货款,后张某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

 

因该案件案情简单,双方法律关系明确,汊涧法庭接收案件后,分派给调解员茆则岭先行调解,茆则岭通过电话联系双方,在了解基本情况后,得知双方均有调解意愿,于是约定了约谈时间。
7月18日,金某和张某如约来庭,茆则岭向金某释法明理,告知其逾期支付货款的法律责任,督促其要积极履行还款义务。金某虽有还款的意愿,但表示确实资金周转困难,希望能够分期还款,张某对此存在疑虑。茆则岭劝解金某和张某各退一步,要互相理解,金某未按期支付货款,有错在先,现张某起诉至法院亦是不得已而为之;张某也要理解金某的难处,今天能来庭调解表明其有积极承担责任的态度,鉴于金某资金周转困难和双方长期合作关系,张某可以酌情考虑给予金某一定的还款时间。为打消张某顾虑,茆则岭表示调解后可以申请司法确认,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最终,在法庭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分期还款方案,双方握手言和。在杨雪峰向金某发放民事裁定书时,嘱咐金某,不要辜负信任,按约定偿还货款,如果不按约履行,张某将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希望金某能够信守承诺。金某表示将会认真履行调解协议,按期偿还货款。

 

信息来源:天长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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