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4日下午,定远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樊朝勇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滁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管理科原科长梁某昌涉嫌受贿罪、洗钱罪一案。为推深做实党纪学习教育,以案例强化警示教育,该院组织干警“沉浸式”旁听庭审,让庭审现场成为党纪学习教育的“专题课”和“活课堂”。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上半年至2022年下半年期间,被告人梁某昌在担任滁州市住建局建管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滁州市建筑公司资质升级、新设、变更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中介公司和滁州市建筑公司负责人财物共计372万元现金人民币,为掩饰隐瞒贪污贿赂犯罪的所得的来源和性质,以将受贿款60万元出借获取利息的方法,将犯罪所得投资于经营活动掩盖其非法来源,非法获利9.8万元。

庭审现场秩序井然、庄严肃穆,在审判长的主持下,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及被告人陈述环节,还原和剖析了梁某昌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如何背离初心、谋取私利,不断突破底线、触碰红线,一步步走入犯罪歧途的堕落轨迹。
法庭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梁某昌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本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旁听干警纷纷表示,职务犯罪不仅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也断送了自己的政治生涯和家庭幸福,教训是惨痛的。今后要以此为戒,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和抵腐定力,切实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
身边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本次旁听职务犯罪庭审既是一次面对面的“庭审直播”,又是一堂把“反面教材”变成“活教材”的警示教育课。下一步,该院将继续不断丰富党纪学习教育内容和形式,引导干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切实锻造出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