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
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
凤阳公安快速响应,迅速行动
依法严厉打击编造传播虚假信息
切实维护网络空间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现将多起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5月13日,凤阳县群众阿某某在某社交媒体账号上发布了一条不实信息,造谣称:“老板想不开了,并配音想要跳楼。”
阿某某的行为构成了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凤阳县公安局依法做出了对其给予警告的处罚。(凤阳县公安局)
5月16日,凤阳县群众徐某在某社交媒体账号上发布了一条不实信息,造谣称:“老人死在家中整整两年,化为白骨才被发现,两年了,儿女都没有发现。”
徐某的行为构成了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凤阳县公安局依法做出了对其给予警告的处罚。(凤阳县公安局)
4月26日,凤阳县群众成某在某社交媒体账号上发布了一条不实信息,造谣称:“有人开车借口收购缝纫机,给人下迷魂药后把钱弄走, 五沟村里有这种情况发生。”
殷某的行为构成了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凤阳县公安局依法对其给予警告的处罚。(凤阳县公安局)
3月27日,凤阳县群众阮某在某社交媒体账号上发布了一条不实信息,造谣称:“日本人渗透我国领导层。”
阮某的行为构成了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凤阳县公安局依法做出了对其给予警告的处罚。(凤阳县公安局)
6月9日,凤阳县群众徐某在某社交媒体账号上发布了一条不实信息,造谣称:“野外焚烧秸秆,称自己要判刑了。”
徐某的行为构成了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凤阳县公安局依法做出了对其给予警告的处罚。(凤阳县公安局)
6月9日,凤阳县群众卢某在某社交媒体账号上发布了一条“关于秸秆禁烧”的不实信息。
卢某的行为构成了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凤阳县公安局依法对其给予警告的处罚。(凤阳县公安局)
5月23日,凤阳县群众王某在某社交媒体账号上发布了一条不实信息,在某网友发布的“滁州境内高速大巴车翻车,至十余人受伤,至少两人死亡”的视频下回贴称“听说死了10多个呢。”
王某的行为构成了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凤阳县公安局依法对其给予警告的处罚。(凤阳县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