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们,亲爱的同学们:
绿树阴浓夏日长,又是一年暑期至。让青少年远离交通事故,平安、健康、快乐地成长,是交警部门、学校和家长共同的心愿!暑假期间,是涉及学生交通事故的高发时期,为了让同学们远离危险,滁州交警温馨提醒:
驾驶机动车全程系好安全带,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驾驶、不接打电话。
驾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不闯红灯、不随意横穿、不逆向行驶。驾驶电动三四轮车不违法载人。
在穿村过镇的国省道上,大型货车较多,无斑马线及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较多,家长要尽到看护职责,别让孩子处于危险区域。
步行时,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不翻越护栏,横过道路要走人行横道,不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乘坐电动车或摩托车时,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拒绝乘坐电动三四轮车、货车等非客运车辆。
乘坐机动车时,要全程系好安全带。
需要注意的是,不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不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骑行非机动车不要追逐竞驶、酒后骑行。
希望各位家长和滁州交警共同携手,切实做好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孩子们远离交通事故、健康成长。
祝愿同学们度过一个平安、快乐而有意义的暑假。
滁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2024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