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小长假
亲朋好友间
推杯换盏小聚一下
好不惬意~
喝酒可以
但是酒后驾车绝不可以!
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严查严管酒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五一长假前夕至节日期间,滁州交警多次组织开展全市酒醉驾集中统一行动,共查获酒后驾驶146起。
接下来
让我们看看
有哪些“酒司机”上榜了
请大家引以为戒、安全文明出行
沈某某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中都大道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沈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5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王某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金山路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6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俞某某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会峰路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俞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1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


杨某某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城郊街道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杨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0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

雷某某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天长市天丰路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雷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7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
曾某某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天长市仁和路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曾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7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
蔡某酒后驾驶农用手扶拖拉机在定远县范桑路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蔡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7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

王某某酒后驾驶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来安县张舜路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王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2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


为什么不能酒驾醉驾?
1、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等,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
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此时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2、酒精会麻痹人的心理,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
自以为没醉: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够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
心存侥幸: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没事”。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
交警提醒
五一假期,聚会增多,酒后驾车“驶”不得;酒驾醉驾危害大,安全面前勿侥幸。酒驾醉驾既是对自身安全的忽视,也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酒驾醉驾的受害者,请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行为,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来 源:滁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