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请下载并填写《滁州市律师协会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于2024年4月27日前发送至市律协邮箱(czslsxh@163.com)(邮件主题和报名表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报名人员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和相关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本人实际情况,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报名、考试、面试等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三)笔试
通过电话、网站公告方式通知笔试入围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关注滁州市律师协会网站《通知公告》。
未入选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为3:1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与报名岗位有关的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察工作由市律师协会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负责实施,重点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含应聘人员主动放弃)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律协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按劳动合同法,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视为主动放弃聘用,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时间按国家规定确定。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有权对聘用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调剂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工作地点,聘用人员应当服从调剂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