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天长:情法融合快速巧解纠纷
“你们要多为孩子着想,希望在孩子未来成长和教育中,你们能够多一点沟通、包容和耐心,让孩子拥有一份完整的爱……”2月1日,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侯金鹏用心、用情、用法,最快速度有效化解了一起探望权纠纷,最大限度保障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纠纷的化解彰显了情法融合的温度,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2023年10月,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因夫妻感情不和决定离婚,约定孩子归母亲王某抚养,李某每年有两次探视孩子的时间。离婚后,李某多次与王某沟通探视权事宜,但均被王某以各种理由拒绝。无奈之下,李某诉至法院。
侯金鹏接手案件后,认为这起探望权案件较为特殊,不能一判了之,应当以说服教育为主,为当事人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便于探望权的实施。本着“办好每一案,护好每棵苗”的原则,侯金鹏经过两次庭前调解,双方矛盾较大,调解未果。当天庭审中,侯金鹏并未放弃,继续以事说事、以情感化、以理服人。
法律有尺度,法官有温度。侯金鹏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让他们从孩子的心理健康考虑,尽量减轻父母离异给未成年子女身心带来的伤害,希望双方能够好好沟通,让孩子度过一个快乐的童年。侯金鹏一边告知王某,李某尽管不直接抚养孩子,但其对孩子享有的探望权是法律赋予的,是不能被剥夺的,不让李某探望孩子的行为是违法行为,而且父亲是孩子成长中不可替代的一部分。一边劝说李某,孩子3周岁,对妈妈的依赖更多,希望其理解并同意王某提出探视时陪同的建议。
情法融合解纠纷,护“未”成长显温情。一番推心置腹的话语让双方沉默了许久,侯金鹏抓住时机趁热打铁,经过一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背对背、面对面的深入调解,最终,双方对探视时间和方式达成了一致意见,这起探望权纠纷在较短时间内顺利调结。
暖心传递司法温度,促进社会和谐安定。近年来,天长市人民法院始终牢固树立新时代少年司法理念,坚持以矛盾纠纷调解为“抓手”,在家庭矛盾纠纷调处中,积极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同时,法院全面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以打造“法润春苗”法治宣教品牌为牵引,成立滁州首个少年审判工作办公室,开设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全方位构筑起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屏障。该院获评“全省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安徽省维护青少年权益岗”等荣誉。
来源:天长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