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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
0550管理组
10月26日18时51分许
梅某某驾驶的蓝色小型轿车
在某路段交叉口处
追尾一辆正在
等待信号灯的白色轿车
事故造成双方车辆
严重受损
人员受轻微伤
面对交警的询问
梅某某承认自己喝了酒
但却表示自己未喝醉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
梅某某体内酒精含量
为296mg/100ml
经血液检测
梅某某血液中
乙醇含量为284.85mg/100ml
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梅某某将被处以吊销驾驶证
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因其涉嫌危险驾驶罪
将面临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
还需本人自行承担
双方十几万元的车辆损失
目前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安徽交警提醒
广大驾驶人
酒驾醉驾危害大代价高
切勿抱着侥幸心理
谨记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来 源 | 安徽公安交警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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