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全椒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全椒县农业农村局古河镇畜牧兽医站原工作人员桑某某,因涉嫌犯受贿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一案,人大代表、县直单位干部代表近百人参加旁听庭审,接受警示教育。



人大代表、县直单位干部代表共计100余人旁听案件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
2019年至2023年期间,被告人桑某某利用其担任全椒县古河镇畜牧兽医站站长、全椒县襄河镇屠宰场驻点官方兽医的职务便利,在动物检疫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90.47万元。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人桑某某作为动物检疫人员,徇私舞弊,在未对生猪进行检疫情况下,违规开具动物检疫合格证,将自己开证账号、密码和开证所需的纸质空白动物检疫合格证A证提供给他人,让其自行开证,涉嫌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桑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在动物检疫工作中徇私舞弊,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审判长依照法定程序组织控辩双方就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法律适用、量刑情节等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和辩论,庭审程序严谨有序、规范高效。
案例是最好的清醒剂,全椒法院将进一步切实利用好法庭廉政教育“课堂”,通过公开开庭、以案说法等形式,强化法治宣传、廉洁教育效果,为有效预防职务犯罪、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全椒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