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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声曝光] 关于物业管理的几点疑问,有人可以解答嘛,没有监管措施来保障群众权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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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3 21: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某个物业,现在想把滁州的物业分公司关闭了,在滁州涉及的四个楼盘小区即将面临物业撤离,部分人也不了解情况,就说不是你们要求自治的嘛……当然这不是最主要的,我所疑问的是针对物业这个行业:

1、物业撤离,不应该等新物业来了才能撤离嘛?

2、物业撤离,可以自行单方面宣布,所有钱财物品未作任何说明交接就走,是否有携款潜逃之嫌疑?

3、能赚钱就死赖着不走,不赚钱了立马收拾细软家当关门就走,一点最起码的站好最后一班岗行业职业道德都没有,同时我最大的疑问就是想干就干不想干就走了,难道没有任何监管措施来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嘛?

换言之:这个行业想咋搞就咋搞,临走前把小区垃圾桶等固定资产拉走都没人管?

 

发表于 2023-11-4 00: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IP未知
找个律师问问,他们更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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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4 03: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你说对了,他就耍流氓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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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4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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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4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物业本就不该存在,开发商负责到底才对,谁开发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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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过天空 : 那如果开发商在售房时一次性要交五十年的物业费,那你会买房吗?
2023-11-4 19:31 归属地未知 回复
涂中木子 回复 划过天空 : 那就不给预售,盖好再卖
2023-11-4 20:15 来自安徽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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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4 11: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物业撤离不一定非要与新物业交接。有业委会的交给业委会,前期物业业委会没成立的交给开发商,也可以交给社区托管,反正撤之前要交接。 物业撤离应该帮超收的费用退给业主或是下一家物业。 正常物业合同到期了,要接触不定期物业合同,当事人提前60天通知对方就可以撤离,至于在60天内,对方有没有找到下一家物业是对方的事情,跟物业没关系了物业可以撤。小区垃圾桶如果是物业进场购买的,物业撤离带走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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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4 11: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楼主的意见,值得重视!
1.不按法规的撤离,应当承担相关责任。
2.住建部门对物业公司应收取履约押金。
3.物业公司擅自出售公共财产,应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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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4 13: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IP未知
是祥生地产的物业,我们也是四家中的受害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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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0123 : 我怎么倒觉得还行,垃圾扔楼下垃圾桶有社区清理,这个物业就算在的时候也没有作为所以我觉得没什么区别,而且撤了这段时间应该还不用交物业费
2023-11-5 09:56 来自安徽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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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4 14: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IP未知
物业搞你你搞物业不行破坏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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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4 17: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物业管理属于哪个部门管!!还有,及个别老赖型业主从不交物业费的,还到处炫耀吹嘘,我就没交过物业费,不照样活的潇洒!!有钱给它。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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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5 00: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物业撤场按照前期物业合同执行,到期后提前60天通告开发商或者所在社区,合同到期物业有权利提出不续签,扪心自问,一个小区能有10%的业主事大公无私的么?都是涉及到自己的利益半步不退让的,奉劝各位记住,物业只有管理权限,没有执法权限,所以很多物业无法组织违建,导致大部分业主不缴纳物业费,进而亏损,试问,一个企业亏损,谁还继续干下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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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5008343 : 客观
2023-11-5 07:20 归属地未知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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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5 07: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物业法就是这么规定的,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开发商或社区可以代表找个物业,合同到期后,也没人签合同,只要物业不走,就行成事实合同,跟签了合同一样,法律是支持的,类似公司上班合同到期了,老板没让你走,你天天照样上班,即使没合同老板也必须给你发工资,但你可以随时走。
这就导致个问题,有些小区各种原因没有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不作为,物业就是干成一泡屎都可以继续干下去,但物业想走又可以随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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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5 07: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现在物业法设计的,物业只有业主委员会能制约他,业主想维权只能通过业主委员会,可法律上又把业主委员会程序设计成一团毛线,业主想维权,必须先把毛线扯清了,最后就成了不是物业没人管,是业主没扯清毛线,法律上倒成了业主的错了。不能不说,这毛线设计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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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7 21: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一地鸡毛!滁州的住建部门就是尸位素餐,不服不行。房屋保修期内的维修搞得跟屎一样,物业的服务水平评比又是儿戏,开发商>物业>业主的公式玩下去,哪个小区的管理能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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