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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就2023年中秋、国庆及薛之谦演唱会期间
市场价格行为作出如下提醒告诫
各类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切实加强价格自律,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增强社会责任感,自觉维护良好的市 场价格秩序。
各类经营主体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做到公示的价格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以低价诱骗消费者,以高价进行结算;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不得不标示或者弱化标识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不得散布涨价谣言;不得串通涨价、突击涨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带有价格附加条件的,须如实标示,不得含糊标示。
各餐饮、住宿、旅游、交通、泊车等行业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价格政策规定,不得随意涨价,禁止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商品(服务)价格。各旅游景区景点要规范经营行为,严格落实门票价格及优惠政策,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各酒店宾馆经营主体要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定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不得进行价格欺诈。滁州市区巡游出租车,对使用电子支付方式付费的,计费金额按照巡游出租车计价器显示金额据实结算。
各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对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从快从严从重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滁州市将重拳出击
严厉打击各种哄抬物价的行为
让我们共同维护良好的消费环境
好客滁州热烈欢迎各地朋友
及即将赶来滁州明湖奥体中心
参加薛之谦演唱会的谦友们
预祝大家都有个非常难忘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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